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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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2021年度) 一、报名条件 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 (一)取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 (二)取得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 (三)取得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 (四)取得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 (五)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 (六)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 (七)具有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 (八)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年以上的。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各学历(或同等学位)目录在查询时应对应其各自专业目录,不同学历(或同等学位)之间不得跨目录申报。 由于教育部发布的各专业目录存在名称调整与更新情况,且各高校具有自主设置专业的情况,因此,专业相关性对照表难以覆盖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专业相关性对照表内,若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关专业”报考,若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二、考试设置和报考规则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别报考。 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见下表。 1.古建筑(设计师) 2.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 5.壁画(设计师) 6.保护规划(设计师) 1.古建筑(工程师) 2.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 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 5.壁画(工程师) 报考责任设计师或责任工程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2025年为2021年起连续第5个年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报考责任监理师专业的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 三、证书的获取 获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证书的条件是通过考试并通过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 (一)考试成绩通过规则 各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即为通过(或合格)。 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专业应试人员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后,责任监理师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后,须在考试通过日起5个年度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人员信息证明材料、业绩审核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证书。如应试人员在2021年内考试成绩合格,可在2025年年底前申领证书。2021年度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11月20日前发布,本次考试合格成绩视为2021年内考试成绩合格。 已经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具备申请证书资格的,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时,免试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必考科目。 参加2015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考试,尚未获得证书的人员,其2015年度考试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已过期(超过了5个年度的有效期限);其2019年度、2020年度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仍然有效。 (二)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需提供与申报业务范围类型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且项目级别、数量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三)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 1.人员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劳动合同(报考时所填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报考单位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文件(需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2.业绩审核证明材料 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方案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文本扉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批准文件、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开工文件或验收文件负责人签字页(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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