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工厂征收时的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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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对工厂征收时的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找哪个部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找上级政府部门处理,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找法网提醒,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看具体情况定。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有些地方要交税,有些地方不要交税,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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