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企业及个人社保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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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社保缴费最低基数比例一览表(企业) 点击:最新企业社保缴费计算表 注意:2022年1月1日起成都社保基数 2021年11月11日起执行新成都社保基数 户口 基数类型 险种 缴费基数(元)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 执行时间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城镇户口(本地、外地) 最低基数 养老保险 3416 16% 546.56 8% 273.28 24.00% 819.84 2021年11月11日起 医疗保险 3726 6.9% 257.09 2% 74.52 8.9% 331.61 大病医疗保险 3726 0.6% 22.36 0.60% 22.36 生育保险 3726 0.8% 29.81 0.80% 29.81 失业保险 3726 0.6% 22.36 0.4% 14.90 1.00% 37.26 工伤保险 3726 0.200% 7.45 0.200% 7.45 合计 25.100% 885.63 10.40% 362.70 35.500% 1248.33 最高基数 养老保险 18630 16% 2980.80 8% 1490.40 24.00% 4471.20 医疗保险 18630 6.9% 1285.47 2% 372.60 8.5% 1658.07 大病医疗保险 18630 0.6% 111.78 0.60% 111.78 生育保险 18630 0.8% 149.04 0.80% 149.04 失业保险 18630 0.6% 111.78 0.4% 74.52 1.00% 186.30 工伤保险 18630 0.200% 37.26 0.200% 37.26 合计 25.100% 4676.13 10.40% 1937.52 35.500% 6613.652021年1月至11月10日的基数如下图: 请注意:最低基数养老为3416,其他四险为3726,最高基数为18630,可以点最上面社保缴费计算表计算。另外如需估算工伤,可以按下列八类行业不同工伤风险比例来计算。
备注: 1. 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 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3. 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4. 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前,暂时使用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注意: 若参保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业务时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若在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时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若参保单位还有其他社保方面的疑问,可以给我们留言 成都2021年个人社保缴费档次表 2021年1月起的缴费档次看这里↓
基本养老(20%) 基本医疗+大病互助 (8.9%+0.6%) 养老+医保 缴费金额合计 缴费档次 缴费金额 缴费金额 55% 635.00 438.71 (411+27.71) 1073.71 60% 692.60 1131.31 80% 923.60 1362.31 100% 1154.40 1593.11 150% 1731.60 2170.31 200% 2309.00 2747.71 250% 2886.20 3324.91 300% 3463.40 3902.11 特别提示: 1. 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因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2. 根据成社险〔2020〕7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0年1月起中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 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4. 根据成医保发〔2020〕26 号文规定,2021年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费率由0.8%调整为0.6%。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下调的部分(0.2%)调增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率。 5. 根据成医保发〔2020〕26号文规定,2021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不再另行缴费。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6.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另:需要查看公积金基数可以点击: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 上一篇文章: 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下一篇文章: 2022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相关社保基数资讯 2023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最低… 2022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比例…202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成都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成都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成都2017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成都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成都2015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成都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成都2013-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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