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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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4-07-15 21:12: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委员会成立了议案督办工作组。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议案办理,李伟主任在启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并在议案办理过程中亲自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就议案办理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与主管副市长深入研究,多次做出指示批示。庞丽娟、侯君舒副主任带领议案督办工作组,先后到朝阳、房山、通州、昌平、延庆等5个区的急救分中心和部分急救站,以及北京急救中心(120)、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天坛医院实地调研,与急救医生、护士、司机、担架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座谈交流。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广泛听取16个区人大 和区卫生健康委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就代表关心的重点问题与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等沟通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建设基本情况

  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现有120和999两套服务网络。

  1.120服务网络

  120服务网络隶属于市、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由北京急救中心管理具体业务。包括1个市急救中心,20个急救分中心和214个急救工作站,各类急救车辆603辆,医生860人,护士794人,驾驶员703人,担架员714人,其他后勤管理人员388人。采用“一级调度、三级管理”的运营模式。“一级调度”是指急救任务直接从市急救中心指派到车组。“三级管理”是指在业务管理上采用“市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工作站”方式。“120”号码是2004年国家卫生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规定的院前急救唯一特服呼叫号码。

  北京急救中心,该中心为120网络业务主管运营单位,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全市120指挥调度、日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急救网络建设与管理、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等任务。中心设置有1个调度指挥中心,5个急救分中心,编制650人。

  急救分中心,接受北京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承担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和政府指派的医疗保障任务,负责辖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管理和业务指导。全市共有急救分中心20个。其中,东区、西区、南区、北区和中区5个急救分中心及下设的37个急救工作站由北京急救中心直属,其人财物均由北京急救中心管理和保障。其余15个急救分中心隶属各区政府,有3种运营模式:一是完全独立法人模式,包括东城、朝阳、海淀、通州等4个区的急救分中心,直接隶属于区卫生健康委,为全额拨款单位,人、财、物独立运行。二是依托医院的独立法人模式,包括石景山、顺义、延庆、大兴等4个区的急救分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质,隶属于区卫生健康委,运营依托区属医院,有不同数量的编制,经费来源包括区财政、医院和急救收入,人、财、物由依托医院统筹管理运行,急救人员由医院单独招聘或部分院内医务人员轮转。三是依托医院的非独立法人模式,包括丰台、门头沟、房山、昌平、怀柔、平谷、密云等7个区的急救分中心。设立在区属医院,相当于医院的一个科室或急诊科的一部分,直接接受医院管理,基本无人员编制,经费主要来源于医院和急救收入,区财政给予不同程度经费支持,人、财、物由依托医院统筹管理运行,急救人员由医院负责招聘或院内医务人员轮转。

  急救工作站,大多依托医院设置,使用所属单位或依托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有的依托于医院运行,有的只是由医院提供场所,业务上归各急救分中心管理。

  2.999服务网络

  999服务网络隶属于北京市红十字会,由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运营管理。该中心是2000年2月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北京市红十字会下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于2001年9月19日正式运行。主要职责是承担急需救护、救助、救援电话呼叫的接通、处理,及时将病人送往相关医院进行治疗。采用“中心──急救站”两级扁平化管理模式,设有1个指挥调度中心,136个急救站。拥有各类急救车辆240余台,从业人员800余名,其中急救医生256名,护士71名,驾驶员265名。“999”号码为原国家邮电部电信总局批准中国红十字会从事“救护、救助、救灾”服务使用的特服号码,1997年9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权北京市红十字会率先使用。

  急救站点设置类型分为4类:一是设置在交通队的急救站。交管部门为999提供站点用房,急救站在执行日常急救外,协助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人员救治、酒驾人员采血等工作。如东外大街执法站、亚运村大队执法站、樱桃园大队执法站等28个站点。二是设在医院的急救站。如武警总院、健宫医院等51个站点。三是设在养老院的急 救站。与养老院采取合作模式,在执行日常救护外,为养老院老人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如金融街老龄公寓、椿萱茂老年公寓等24个站点。四是设在社区、学校和其他地方的急救站。如怡海花园社区、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33个站点。

  (二)近期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发展情况

  一是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作调度机制。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对人事薪酬、财政补助、绩效管理、落户政策、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建立了全市及16区急救呼叫满足率周报制度,在市政府《值班快报》通报,定期约谈排名靠后的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督促推进有关工作。

  二是推进了统一指挥调度和资源统筹。实现了120、999急救调度“首接负责制”,建立了“谁先受理谁全程负责到底”的工作机制。

  三是增加了急救服务供给量。今年1-10月份,全市新增运行急救工作站42个,新增运行救护车35辆;急救出车量55万次,同比增长7.9%;平均急救反应时间约16分钟,同比缩短3.1分钟。挖掘120、999内部潜力,组织具备资质的管理人员到急救一线服务,增加服务供给。

  四是强化了质量监管。加大对120、999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飞行检查由每月1次增加为2次,检查项目由20项增加到40余项。建立了月度、季度、年度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通报机制,针对具体问题抓好整改提高。

  五是加强了院前院内急救衔接。在全市二、三级医院开展急诊预检分诊分级工作,按照“濒危、危重、急症、非急症”对患者进行分级管理,优先保证濒危和危重患者进入复苏室或抢救室救治。

  六是推进了社会急救能力建设。完成社会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相关教材的修订、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师资的储备、30家培训分支机构的认证。推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全市新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612台,其中大兴国际机场60台、西客站12台、清华大学340台、市属医院200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议案督办调研中发现,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与市民的期盼还有差距,与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安全运行体系的要求还有距离,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不够,长期存在的痼疾顽症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一)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益性未得到充分保障,政府主体责任仍需强化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承担着急危重患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的紧急救治,以及突发事件和其他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等职责,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保障的重要内容,不适用市场的“逐利”竞争机制,应确保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属性。纵观世界发达国家,都是把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保障。我国和本市的法规规章也都对此作了规定。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本市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有政府举办的北京急救中心(120)服务网络,还有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服务网络。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同时,还从事着大量非急救转运、医疗上门服务等市场化业务,并与以市红十字会冠名的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捆绑运行,长期游走在市场化边缘打擦边球,难以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的公益性。

  (二)120和999两套服务网络独立运行,全市急救资源无法有效整合

  2017年《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规定市政府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领导,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实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但由于120和999两套服务网络长期并存,各自独立建设站点、指挥调度和运行管理,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急救资源缺乏整合,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整体效能不高。一是急救站点设置缺乏统筹,急救资源布局很不均衡。120网络作为政府主办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在16个区都设置了急救站点,但在一些远郊区的偏远乡镇没有设置急救站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没有实现全方位覆盖。999网络的急救站点主要集中在急救呼叫量大 的城区和近郊区。由于缺乏统筹,全市急救站点的设置重复与不足并存,如在健宫医院,既有120又有999,而在门头沟、密云、怀柔、平谷、延庆等远郊区,则缺少急救站点。二是120和999未实现统一指挥调度,全市急救资源仍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北京急救中心(120)和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两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虽然实现了“首接负责制”,但各自独立指挥调度和运行的问题仍未解决,重复呼叫派车、浪费急救资源的状况依然存在。三是对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提供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999服务网络的从业人员资质、车辆设备状态、急救服务质量等基础数据、核心数据掌握不完整、不及时,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的基本数据底数不清,对科学评估本市院前医疗急救发展状况和科学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改革方案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999服务网络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也难以监管到位。

  (三)急救站点的运行管理模式复杂,保障水平差异较大

  120服务网络共有20个分中心和214个急救站点。其中,北京急救中心直属的5个分中心和37个 急救站点,分布于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等8个区,人员由北京急救中心统一调配管理,经费由市级财政统一保障。其余15个区级分中心(西城区未设分中心)有完全独立法人、依托医院的独立法人、依托医院的非独立法人等模式。区属的177个急救站点有依托医院设在急诊科的,有由医院、养老院、消防站等提供场地独立运行管理的。尽管北京急救中心实现了对全市120服务网络急救车的统一指挥调度,但由于各区分中心和急救站点隶属关系和运行管理模式各不相同,保障水平不一,服务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发展很不均衡。市直属分中心与所在区的分中心存在职能划分不清,服务范围重叠交叉等问题。

  (四)院前医疗急救资源供给总量不足,硬件建设不完善

  一是急救站点业务用房困难,普遍存在面积不足、缺少功能间和救护车专用车位等问题。急救站点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站点有277个,占全市所有站点的79.1%。城区由于土地资源紧张,新规划站点用房供需矛盾更为突出。二是根据《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京卫医〔2012〕280号)等文件要求每3万人配置1辆院前救护车,以各区常住人口核算,全市仍有149辆救护车的缺口,其中海淀区缺口达43辆。三是车辆装备有 待提升。以丰台区为例,除市120配备的奔驰救护车外,全区院前医疗急救车辆主要是2003年购置的,运营超过15年,行驶里程最高达到42万公里,车辆状态不佳。另外,由于大型活动等保障任务缺乏全市统一的管理制度和保障界线,有些区拆迁等日常工作都需要救护车随行保障,加剧了院前医疗急救资源的紧张状况。

  (五)急救与非急救未实现分类服务,非急救占用有限的急救资源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于非急救转运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本市还没有提供非急救转运业务的专业队伍,加上急救知识宣传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一方面有非急救转运需求的人群只能拨打急救电话呼叫急救车辆,占用紧缺的院前医疗急救资源,另一方面导致“黑救护”问题日益突出,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北京急救中心为满足群众非急救需求,开展了非急救转运预约服务,但是挤占了现有的院前医疗急救资源。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目前没有区别急救与非急救呼叫,一律派出院前医疗急救车辆。

  (六)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短缺,保障、激励机制不健全

  院前医疗急救一是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例如:北京急救中心采用4班2运转(即4天里要上2个班,一个白班、一个夜班,每班12个小时,节假日不休),月均工作时长约为182.5小时,比其他公共卫生单位高出约16小时,有91.2小时是夜班。二是不确定因素多,职业风险较高。时间、病人、病种、病情、交通、环境等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使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人员面临较大的职业风险。三是工资水平不高。从海淀区统计数据看,2018年人均年工资15.57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不仅远低于二、三级医院,也低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健康委其他事业单位。四是职业发展空间有限。院前医疗急救医生由于长期从事高强度工作,到四、五十岁时较易出现腰椎间盘突出等职业损伤,无法再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但由于年龄较大,专业技术相对单一,靠急救医生自己寻找转往其他医疗机构的机会比较困难。有医生反映“别的学科的医生,老了是专家;院前急救的医生,老了只能回家养病”。五是长期以来,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一直按照一般卫生事业单位管理,未建立起与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特点相适应的保障、激励机制,甚至部分区属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缺乏编制和经费的保障。由于上述诸多原因,使得很多经过数年艰苦学习的专科或本科医学生不愿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院前医疗急救面临着从业人员缺口大,且招不来留不住,特别是急救医生队伍不稳定、流失严重等困境。

  (七)院前院内急救缺乏沟通平台,衔接不畅

  一是信息化建设滞后,院前院内缺乏实时沟通的电子信息平台。造成院前医疗急救不了解院内急诊的资源状况,送病人的时候存在一定盲目性;院内急诊不能针对院前患者疾病情况提前预留出急救资源,影响救治效率。二是医院急诊科承接能力不足,压床问题严重。由于部分患者身患多种疾病难以转入其他科室、急诊医保报销上限大幅提高、病情稳定患者不愿转诊到二级医院和社区医院等原因,一些大医院急诊科人满为患,急救车滞留院内压床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因无急诊床位而拒绝接收患者。三是本市院前医疗急救存在120和999两套服务网络,而各类承接医院隶属关系复杂,还有不少医院隶属于中央和军队,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院前院内急救资源统筹协调乏力,难以实现急救资源的高效配置,院内急诊支持院前急救总体上不足。

  (八)院前医疗急救知识普及率低,社会急救能力不强

  北京急救中心、市红十字会、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及一些企业都开展了非专业急救培训。但目前,市民急救知识的普及情况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发达国家和地区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的国民占到全体国民总数的50%以上,而本市接受过系统培训的市民仅为常住人口的2%左右。由于长期缺乏全市的统筹规划和联动机制,培训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不强,获证培训普及率难以有效提升。一是培训普及面较小,普及率较低。现阶段培训多以学生、社区人员和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为主,未将非专业急救获证培训纳入行业强制标准,全民普及率不高。二是未建立全市标准化的教学、考试和考核方法,各培训机构能力良莠不齐,社会非专业急救培训不够规范。三是缺乏全市统一的急救资格认证制度,各培训机构独立发证,导致各类急救资格证书的法律效力不明朗,无法消除急救学员的后顾之忧,影响实践的积极性。四是普及内容和单向灌输式的授课无法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受教材、课时、人数和培训器材的制约,学员实际操作时间不多,培训效果难以保障。五是急救培训资源紧张。例如,北京急救中心担负着全市专业院前医疗急救资格培训、师资资格培训、社会非专业急救培训等工作,师资、场地资源紧张。另外,公共场所急救设备的配置还不普遍,大部分地铁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尚未配置AED。按照2018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2154.2万人计算,本市AED配置平均每10万人不足4台,远低于美国(每10万人317台)和日本(每10万人394台)。

  三、对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及时、高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需求,本市应以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为目标,抓住有利时机,针对关键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议案办理工作,不断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

  (一)坚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益属性,强化政府主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公共安全应急保障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政府主办,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益属性。政府要承担起、履行好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等职责,坚持以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机构和相应的人员队伍为主体,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经费和人员的保障力度。确保2021年后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由政府举办的120服务网络承担,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可作为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活动保障的补充力量。同时,加快推进市急救中心机构改革,精简非业务部门,提高指挥调度的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高标准打造专业队伍,建立健全质控、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120服务网络内生活力,有效提升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效能。

  (二)统一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呼叫号码,实现统一指挥调度和监管

  统一指挥调度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的基础,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急救工作的运转效率。国内外成熟的急救系统,无论是英美模式(将患者带往医院),还是法德模式(将医院带给患者),都遵循统一的急救呼号和统一的指挥调度两个原则。本市应加快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将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专用呼叫号码统一为“120”,尽快实现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

  (三)理顺市区关系,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划分服务范围

  以提高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整体水平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科学构建市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和院内急诊组成的全链条急救服务网络,防止制度建设碎片化。合理划分市直属分中心与各区分中心的职能和服务范围,避免因业务交叉重叠,相互推诿责任。北京作为首都,重大活动多、安保任务重、应急处突要求高、中心城区人口稠密、急救承接医院隶属关系复杂,建设一支政治业务都过硬的直属队伍,对提高首都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建议加强中心城区急救资源的统筹能力和保障力度,将市急救中心直属队伍直接服务的范围适时由核心区扩大到城六区。统一规范各区分中心的职能,细化明确区政府相关责任,市区院前医疗急救实行统一财政保障标准,推动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城乡统筹均衡发展。

  (四)加大保障力度,增加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有效供给

  市区两级政府应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经费纳入市区政府年度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日常急救与活动保障任务界限范围,建立健全财政补偿机制。完善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北京城市功能定位、急救站点建设标准、人口年龄结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疏整促”有关要求,逐步形成科学系统的规划体系,以急救站点的最优配置降低急救反应时间,提高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供给的满意度。提高急救平均反应时间、急危重呼叫满足率、救治成功率等指标在站点规划过程中的权重比例,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加快按照新规划推进站点新建和现有站点的提升改造,对需求量大、呼叫满足率低的地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快补齐短板;新(改)建站点要按照急救工作站建设标准建设,满足功能布局和工作需要,实现救护车快速出动。

  (五)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与非急救转运分类服务体系,实行分业监管

  非急救转运包括非急救长途转诊转院患者、患者出院或转至养老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进一步恢复等行为,已经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范畴。做好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引导和规范非急救转运良性发展,对于优化院前医疗急救资源的配置,提高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一是从院前医疗急救的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出发,合理界定急救与非急救的业务范围,落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管理办法》中关于急救车不得从事非急救业务的规定,尽快建立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将非急救转运业务从现有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中剥离出去。同时,要着重将非急救车辆外观与急救车区别开来,便于群众识别和监督。二是加快制定非急救转运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非急救转运准入条件、收费标准、设施配备、服务规范,实行急救和非急救分业监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供非急救转运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向非急救服务转型。

  (六)加强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激励机制

  建立稳定的、有积极性的、高水平的急救从业人员队伍是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的核心。建议研究制定符合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特点的激励、保障政策,解决急救从业人员面临的实际困难,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快深化薪酬制度改革,以同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平均水平为参照,建立公平合理的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切实提高行业保障水平。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优化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定期进修机制,提升其科研能力和水平。建立更加符合院前医疗急救特点的综合能力考核评估机制和职称评聘办法,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晋升空间。加快推进落实长期从事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在积分落户、转岗择业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七)加强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提高急救效率

  一是立足超大型城市应急救治的需要,以提高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效率为目标,加大对全市急救资源的统筹力度,实现院前院内急救资源高效配置,建立院前院内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为急危重患者畅通绿色抢救通道。二是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急诊科室建设,全面实行急诊科预检分诊分级制度,提高院内急诊资源运转效率,提升医院急诊科承接能力,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监督考核。三是以胸痛、卒中、创伤和高危孕产等高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致残率急症为重点,充分发挥北京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加强多学科协作、多部门联动的急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医联体的作用,畅通“双向转诊”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对下转医疗机构承接能力的建设,缓解大医院急诊科室压力。四是加快推进急救体系信息化建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院内急诊、居民电子病历和健康管理档案等信息共享,实现急救车与目标医院急救信息实时沟通对接,诊疗和救治关口前移,缩短抢救时间,提高救治成功率。

  (八)加强急救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急救能力

  明确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对急救培训宏观统筹的职责定位。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加强急救培训总体筹划,推动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构建权威的急救资格认证制度,完善非专业救护人员权益的法律保障,为急救科普培训提供资金、设备和师资支持等。建立以急救培训基地和流动宣传站为主的急救传播点,由市急救中心培训基地、自救互救基地等网点提供定点、长期的培训服务。加快制定公共场所急救设备的配置标准和配置范围,重点强化机场、车站、地铁、商场、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力度,并逐步扩展到一般公共场所。加强AED急救培训,组织和引导更多部门参与,建立健全培训长效机制,提高AED急救培训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探索将非专业急救获证培训纳入行业标准,强化公共场所管理者的非专业急救培训的责任,提高公共场所急救能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通过专题专栏、公益广告、纪录片等形式,通过在医院、商场、地铁站、公园、公交站台等设立小型的急救知识传播站,推动急救知识培训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将培训融入到社区文化、组织文化建设之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加大急救普法力度,引导公众依法有序使用急救资源。

  四、外省市经验做法

  (一)天津市经验做法

  近两年,天津市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书记、市长对此项工作都作了重要批示。今年,天津市将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列入20项民 心工程,制定了《天津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大幅增加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编制、给予专项拨款、加快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点建设、加大车辆补充配置力度、加强统一指挥调度、优化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措施,使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全市急救电话10秒接听率从2017年的61%提高到现在的99.99%,救护车接报到现场时间从2017年的27分28秒提高到现在的10分钟左右,已优于上海和北京。9月27日,天 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津市政府关于医疗急救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着力推动天津市医疗急救工作长效、稳定发展。我们对天津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梳理,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学习借鉴。

  一是全市统一部署,各部门协同推进。今年2月,天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建设模式和时间节点等。要求2019年实现全市120急救电话10 秒接听率100%,接报至救护车到达现场平均时间降至13分钟以内;2020年实现接报至救护车到达现场平均时间降至10分钟以内,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保证目标的实现,专门成立了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指挥部,建立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按年度,对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点建设进度、值班救护车配置的增加进度、通讯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和二级以上医院院前告知系统连接的进度,明确各区、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市规划的6 个急救分中心和204个急救站点分类标示,挂图作战,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销号管理,共同加速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二是统一急救电话,提升急救反应能力。今年以前,天津市急救中心作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急救调度指挥系统仅覆盖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远郊5区的急救分中心调度指挥系统各自为政,呼叫120必须打8位数字的急救电话,严重影响急救反应时间。现在,天津市实现了120急救电话统一接报。加大了 急救调派能力和调度智能化建设,急救中心接听调度席位由19个增加到39个,明显提高了10秒接听率;建立了交通保障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了急救车辆通行速度,急救反应平均基本实现10分钟到达目标。

  三是大幅增加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天津市编制部门在今年全市仅新增500个事业编制的情况下为市急救中心批复了371个事业编制,将总编制由原来的239人增加到547个。目前市急救中心将新增编制全部用于招聘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已面向全国组织了四批医生招聘,新增医生259名,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同时,为了保证队伍的稳定,天津市进行薪酬制度改革,确保编制内院前医疗急救医生的薪酬不低于同级公立医院相应岗位的平均水平。还将院前医疗急救医生列入天津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度计划,在户口、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吸引急救人才。

  四是加大经费保障,加强硬件建设。2017年,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基本经费2692万元和专项经费3055万元,远低于上海市2.8亿元(北京市1.8亿元)。今年,天津财政部门从公共卫生预算中优化结构,拨付1.4亿元保障经费。实行分级分类经费保障。院前医疗机构和车辆运维以及人员支出所需经费,通过院前医疗急救收费、编制内人员财政补助予以补偿,不足部分通过将院前医疗急救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解决。加大车辆补充配置。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9010万元购置86辆救护车和配套急救设备,全市当班运行车辆 由2018年的98辆增加到176辆。加快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点建设,目前全市运行急救站点达到153个,比2018年的69个站点增加了84个,服务半径明显缩短。

  五是推进院前告知系统建设,畅通院前与院内急救衔接。天津市加快推进院前告知系统建设,目前已有31家主要承担急救任务的医院完成了院前医疗急救告知系统建设工作。通过以4G网络为支持的院前告知信息系统,救护车与目标医院建立了有效沟通机制,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流先于患者流,使院前医疗急救信息能够及时传递至目标医院,目标医院急诊科能尽早完善接诊准备,达到诊疗和救治关口前移,节约抢救时间,提高救治效率和成功率。

  (二)深圳市经验做法

  深圳市2018年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深圳市的立法和工作有一些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一是加强医疗急救网络建设。规定各级公立综合医院和符合急救网络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公立专科医院应当加入由市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急救呼号为“120”的医疗急救网络。同时允许符合急救网络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与市急救中心签订入网协议成为急救网络医疗机构。

  二是实行院前医疗急救分级调度。规定市急救中心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根据需要派出医师、护士或者急救员等医疗急救人员。如病情轻微的患者,可以只安排护士、急救员前往,而急危重患者则安排医师出诊。从条例实施情况看,分级调度在调度决策的准确性、急救资源优化利用、提高院前抢救成功率等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效果良好。

  三是将患者送治决定权从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调整为市急救中心。以往将患者送往哪家医疗机构救治,由前往现场的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进行判断和决定。但由于全市的急救站由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建设和运营,存在部分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接到有钱的患者就拉往自家医院,没钱的患者就拉去别家医疗机构等现象。《条例》规定通过分级调度系统,市急救中心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根据“就近、就急、专业”的原则要求院前医疗急救 车辆和医疗急救人员根据分级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的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从而避免选择送治医疗机构的随意性,也有利于全市医疗急救资源的统筹安排。

  四是规范重大社会活动保障调用院前医疗急救车辆程序。深圳各类重大社会活动比较多,经常需要调用院前医疗急救车辆开展医疗保障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为此《条例》规定因重大社会活动医疗急救保障工作需要,调用院前医疗急救车辆的,应当提前三日向市急救中心提出申请,由市急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配。

  五是对院前医疗急救和院内急诊衔接时间做出明确规定。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至医疗机构,与接诊医疗机构进行及时交接是确保患者得到快速有效救治的重要环节。为解决院前院内急救衔接的问题,《条例》规定接诊医疗机构应当与市急救中心建立医疗急救工作衔接机制,在接到院前医疗人员的急救通知后应当做好接诊准备,并应当在十五分钟内完成交接手续。

  六是要求医师评聘高级职称需有医疗急救工作经历。为解决急诊医师紧缺以及提高临床医师的医疗急救能力,规定设立急诊科室的医疗机构聘任临床类别内科、外科和儿科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医师的,聘任前该医师应当具有连续从事医疗急救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经历。

  七是加强公共场所医疗急救设备配置。针对近年来大中学校在校生、企业白领及中青年领导干部发生心源性猝死的事件屡有发生现象,《条例》规定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疗急救设备和器材的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在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多种方式配置AED。2017、2018、2019三年分别完成500、1000、2000台AED投放安装使用。

  八是建立医疗急救工作年度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对全市医疗急救工作的评估和监督,《条例》规定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由行业协会、医学专家和市民代表等组成的评估小组,或者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每年对本市医疗急救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是率先在国内实施院前医疗急救“以奖代补”激励机制。2017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深圳市院前医疗急救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奖补对象、标准、保障方式、使用范围和核算要求、监管职责等,率先在国内实施院前医疗急救财政激励制度,2018年“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从2017年的5000万增至1.2亿元,由市急救中心负责该项补助管理和预算编制审核,确保奖励覆盖到全市网络单位,解决院前医疗急救“救急难”问题。

  十是高度重视急诊急救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工作。市急救中心负责全市各医院急诊和急救的质控工作和年度考核。在做好日常质量监控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细化制定《院前医疗急救综合考核细则》,对一、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进行分类考核,作为资金支持保障和综合评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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