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你必须知道这些法律知识(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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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说完一些在离婚中较为基础的一些法律知识,今天就来说一下离婚中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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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个人财产会因为婚姻转化为共同财产吗? 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离婚财产分割分两种情况:(1)协议离婚时,以民政局备案登记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为准;(2)诉讼离婚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并且,法律规定,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延续而转化为共有财产,个人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不会成为共同财产。 ![]()
九、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在生活中,一般有三种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另一半不需要承担赌债的偿还责任。 十、离婚时,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房产在婚姻家庭中尤为重要,不管是谁,在离婚时都会尽可能的去争取房产的所有权,那么在双方都想要房子的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分配? 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孩子归谁抚养;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竞价,价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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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抚养权该如何分配?什么情况下随女方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两至八周岁的子女,一般根据父母的抚养条件进行判断,按照最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会遵循其意见。 而在此期间,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形,随女方生活的可能性会更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再生育子女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较长时间,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子女成长不利; (3)女方名下无子女但男方名下有其他子女; (4)父方有严重疾病或者传染病,子女随其生活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 (5)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时间较长,且外祖父母有能力也愿意抚养外孙子女的; 十二、抚养费该如何给付?给多少? 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来确定的。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照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收入的50%。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高中或者以下学历教育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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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法律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你必须要知道的法律知识。但是生活中的情况千千万,法律不能将所有情况都考虑到位,因此如果你遭遇到了婚姻问题,欢迎和我聊聊,我帮你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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