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
4.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具体更多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须同时提供近6个月(须包含2023年11月-2024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缴纳。
具体更多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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