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延长婚假天数!山东最新回应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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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建议延长婚假时间,目前山东省婚假仅为3天,对在职的准备结婚的新人来说造成了极大的困扰。3天时间无论是对于准备婚礼还是蜜月旅行都是完全不够的,何况还有大量在外打工的年轻人,回乡的路程就足以占用2天。 希望山东省充分考虑延长婚假的好处。 “山东留言办理”回复: 我省婚假一直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劳总薪字29号)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婚假是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未赋予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修改婚假的权力,因此我省无权修改。据了解,其他省份关于延长婚假的政策,出自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出于人口与计划生育角度制定的奖励性假期。对于您反映的延长婚假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反映。 山东婚假 工资规定 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劳动者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其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计算劳动者休假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山东工会网、爱山东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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