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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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就我省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0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12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224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80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3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5元。 相关文章: 湖北省 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2023-08-31]发布:202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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