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取消积分同住人需要如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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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提交书面材料至我中心受理窗口或发送邮件进行随员子女注销。请提供以下材料: 1.A、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人事身份证(单位出面办理); B、退工单(因离职个人办理); 2.积分主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 3.同住人的身份证(如有)、户口簿、居住证(如有) 4.注销说明(写明注销人员基本情况、注销原因及目前诉求, 需本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5.注销申请表(见附件); 所有材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单位邮箱[email protected]。 如个人来办,材料无需盖章。将自己积分下的配偶及子女随员注销解绑后,方能自行申办积分或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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