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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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场景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业务活动。 定期定额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通过该功能模块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等其他已核定的税费种: 1.不适用简易申报的; 2.定期定额户因未签署三方协议不能简易申报; 3.简易申报失败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 4.未达起征点双定户达到起征点; 5.定期定额户超定额申报; 6.超过申报期限的。 二、办理指引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路径办理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核定及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为简化纳税人操作,系统提供两种申报模式:确认式申报和填表式申报,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一)确认式申报 确认式申报为系统默认的申报方式。系统结合核定销售额、实际销售额自动判断并计算展示本期应补(退)税额。 若定期定额户当期还未进行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申报,一并自动计算展示。 1.纳税人对“本期应补(退)税额”及预填的“增值税销售收入”进行确认。如存在未开票收入,可点击“增值税销售收入”栏的销售额进行补录,完成后系统自动重新计算并展示“本期应补(退)税额”。
2.纳税人可通过“税费计算信息”栏次查看详细的计算数据,也可点击【预览报表】进入申报表预览详情,预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和“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二)填表式申报 纳税人可根据使用习惯切换为填表式申报。通过页面右上方【我要填表】进入传统表单填写页面,点击页面左方“报表列表”下相应表单进入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如您在办理中有任何不明白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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