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篇」创业选择哪种组织形式?合伙or公司?(超全对比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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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主体。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商号,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经营,但不独立对外承担责任,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一般适用于小本经营,即生存型创业,其优势在于成立简便,税收成本低,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申请个转企。 2、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相当于个体工商户的升级版,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成立,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样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区别在于独资企业核准的名车一般为某某厂,个体工商户多为某商行或某工作室,独资企业还可以开设分支机构,取得土地使用权等自主经营权,比较适合成本低利润高、规模不大的业务,或者有连锁经营需要的业务。 3、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组织,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同样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向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优势在于,可以整合各个合伙人之间的资源,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等出资,合伙事务共同出谋划策,投票表决。 4、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也是合伙企业的一种,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合伙人中除普通合伙人外,还有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简单来说就是,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出资10万,这10万元全部用于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有限合伙人无需再以其个人财产继续清偿。正是基于有限合伙的这个特点,实践中多用于投资人入股和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 5、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在中小企业中应用地较为广泛,正是因为“有限”二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同有限合伙人一样,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很好地保护了股东的个人财产。公司制企业需满足法律强制规定的组织机构要求,更加规范,所以能够更多地参与投标等经济活动。当然规范的代价就是成本较高,税收上也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股东个人所得税。 6、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相较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程序和管理上要求更高,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经营。公司若想上市募集资金,则必须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下表将上述六种组织形式,从四个维度更简单、直接地进行对比,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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