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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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字[2021]14号
为加强我校教材建设水平,保证教材选用质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学校成立校、院两级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教材建设和选用审核工作,责任主体在学院。现成立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校级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另行校文发布。 一、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 主任: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 成员:1、教学副院长 2、各专业教研室(系)主任、教务办主任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敏锐性及政治鉴别力的专家1-2人,其中思想觉悟高且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专家不少于1人。 二、工作职责 1.审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指导各学科(专业)的教材建设、教材研究和教材评价工作; 3.负责向各系部征询教材使用意见,撰写教材年度使用情况; 4.监督学院教材使用与管理情况; 5.负责学院教材的征订、选用、审订工作并将选用的教材按时上报学校。 三、教材选用审核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5、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不得选用,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6、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教材选用机构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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