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关于调整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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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经学校2017年9月1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对我校领导分工及签字审批流程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门、学院日常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签字权限为 (一)1万元(不含)以下须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 (二)1万至3万元(不含)以下报帐须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审批签字; (三)3万元至5万元(不含)以下报帐须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签字; (四)5万元至10万元(不含)以下报账须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签字; (五)10万元及以上报账须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分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批签字。 办公会强调,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调整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 二、工资、岗位津贴、课时费(不含学院自定办法)、职工社保费、水电气费物管费、投标保证金等开支审批: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批后,财务审核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的签批 业务招待费实行部门双签制(学院由院长、书记共同签批,部门由正、副职共同签批),总额在3000元-5000元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5000元及以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校长审批。 四、科研项目经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重庆工商大学财务开支审批表
附件一: 重庆工商大学财务开支审批表 项 目 10000元以下签字程序 10000-30000元(不含)签字程序 30000-50000元(不含)签字程序 50000-100000元(不含)签字程序 100000元及以上签字程序 一、部门日常经费 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
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签字 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签字 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分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批签字 二、学院日常经费 经办人签字,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 三、专项经费
注:部分经费由联系校领导签字,标准不变(详见《校领导签字权限对应项目分类表》) 四、其他
1、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实行部门双签制(学院由院长、书记共同签批,部门由正、副职共同签批),3000元—5000元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5000元及以上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审批签字。 2、工资、岗位津贴、课时费(不含学院自定部分) 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 3、职工社会保障费 4、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 5、投标保证金
财务处 2017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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