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蹴鞠是“全民健身运动”,连皇帝都喜欢,规则和足球一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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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即相同、相对、相同之意,上场队员是十二人,即是取二与六的乘积而算出来的; 最后一句“建立长平,其列有常”,此句中的“长”,好比如是今天足球比赛的主裁;“平”则是指的边裁;“列”字是指条例、法规;“常”即是蹴鞠比赛规则永恒不变之意。 据此,我们可以把汉朝的蹴鞠场景进行以下还原,那就是当时蹴鞠比赛强调对抗性,比赛双方各有六名队员对球的控制权比赛胜负。 就如《鞠城铭》文中所述,双方队员各自镇守球门,同时还要力求争取乃至最后把球踢进对方的球门,最后以射进对方球门的次数多少来决定。 由此可以看出,汉朝蹴鞠运动代表了在蹴鞠运动兴盛之初时的一种蹴鞠模式。从形式和内容看来,汉朝蹴鞠相对繁杂和原始化、简单化,比赛方式相对比较滞后。 汉朝蹴鞠比赛一般是在室内举行,一边有六“鞠室”,那么比赛双方就是十二个球门,比较容易造成比赛混乱无序的场面。 而到了唐宋时期,这种情况就好很多,唐朝时强调双方对抗,一般一方一球门,互相往对方球门进攻即可,且队员分工明确;宋朝时期的“筑球”。 虽然是以“单球门”的对抗,但参赛队员各司其职,比赛过程、传球线路也极为清晰。 可以看出,汉朝球门过多是比赛混乱的根源,相比于汉朝的比赛方式,宋朝蹴鞠比赛的进步是蹴鞠运动逐步发展和演变的结果。 宋朝蹴鞠规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同比赛方式及比赛输赢之判定、比赛队员踢球的技术动作标准等。 而具体到比赛过程中,作为比赛主体的蹴鞠选手来说,则要遵守技术动作上的标准,比如下脚触球、传球顺序、队员各自职能等等。 蹴鞠选手要遵守的比赛规则比起前朝来更加细节化、具体化。 据《文献通考》记载: “楚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否,岂非楚鞠之变软!”。 这是对蹴鞠比赛方式与决定比赛胜负的较早的简略记述。 以两竹竿为门,并“络网于上”,即结球网于竹门;分两队比赛,颇类现今之球赛。古今蹴鞠相比较,竟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 这是唐朝的单球门踢法,网在上,门在下,互相往门里踢,相比汉朝已有很大改进。 同唐朝相比,宋朝则有更多方面的变化。 《齐云社规》中指出了头、肩、背、腰、膝、脚部是身体主要的触球部位。“以鼻为界分左右”,指出了在蹦鞠动作中,身体的左右两侧之对称性。 人数不同的赛事活动也有相应的不同规定,如先“小踢”,后“官场”;或“打落花流水”,或“打花心”,或“皮破”等等,人数不同而已。 “酒后不可踢”,纯粹属纪律性规定,表明宋朝时蹴鞠比赛的纪律很严格,这一条规定在蹴鞠规则中的存在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极具进步性,同时也反映出了宋朝蹴鞠规则的完备程度。 当然,触球时的动作也有具体标准,在不同身体部位触球时,蹴鞠选手要有相应地跷、踢、蹬、搭、拽、捺等技术标准。 如果触球部位不遵守相应的要求,蹴鞠水平受影响,也违反蹴鞠规则。 比赛中每一位参赛队员的触球顺序以及相应分工有规定,由球头完成来射门,以最后筑过数多者赢。“正挟、副挟、左竿网、右竿网、散立”之间是可以来回传球的。 从《球门社规》中可以看出,宋朝蹴鞠对每个队员触球次序有严格规定。 比赛结束后,双方队员也要有类似于现今足球比赛的互相告别仪式,双方队员要互相作“揖”,以示尊重,这在古代是非常典型的礼节。 宋朝蹴鞠规则已相当完善,具备了一定的职业水准,同时,表明宋朝蹦鞠规则已经进入了职业化轨道。 齐云社规、球门社规、白打社规等一系列规则,是由宋朝最大蹴鞠团体一一“齐云社”制定出的,由蹴鞠团体制定竞赛规则,有力地证实了宋朝蹴鞠运动的发展。 蹴鞠赛制、赛事研究与蹦鞠规则紧密联系,蹴鞠规则的制定就是为了比赛的公平进行。 有关宋朝具体赛事活动的记载并不多见,只在《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等有过出现。 但与赛事有关的内容如蹴鞠选手、比赛物品等的记载并不缺乏。我们通过对宋朝当时具体比赛场景的描写。 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蹴鞠运动的内涵,体会蹴鞠运动的社会。 到了宋代,则继承了单球门和无球门两种踢法,取消了双球门踢法,但其单球门踢法又有所改进。 同唐朝相比,宋朝蹴鞠的娱乐成分增多,竞技成分减少。 宋朝时期,蹴鞠因不同场合而分为“白打”与“筑球”。据《宋朝事实类苑》之《蹴鞠》篇记载: “又霍去病穿域蔼(音踏)鞠,穿地作鞠室也。士之言,谓之论,今有步打、徒打,不徒则马打,大有规制礼格,用意奇巧,取其精练者为上。今圣静敏此艺,置供御打球供奉,亦犹唐有后园小打球官也。然时习之,不为常好也矣。” 这是对蹴鞠赛事打法的简单记述。“穿地作鞠室”,之“鞠室”应即球洞,可步打,可徒打,亦可马打。 筑球的比赛方法是对抗性质的比赛,中间树立三丈高的竹竿,上有“风流眼”,“风流眼”是指双方球头要踢进的“球门”。 两队在球门两旁站立,继而比赛开始后,抽签决定谁先开球,由先开球一方的球头将球开出,踢给跷球手,然后在正挟、副挟、左竿网、右竿网、散立之间来回传球。 最后再由球头将球踢过三丈高、一尺宽的球门,即使踢不进去,只要在球落地之前有队员将球接住,比赛可以继续进行,再传,再射。 谁进球多谁赢。这是一种单球门的踢法。这种比赛规则,球头的临门一脚决定着比赛胜负,可以说是“赏罚于一身”。 对于当时比赛的参赛人员以及每个人在比赛中的位置进行了详实的记录。从文中可知,“球头、跷球、正挟、副挟、左竿网、右竿网、散立”等是双方的主要参赛阵容。 “左右军”一般是对正式职业蹦鞠选手的称呼,球头等队员称呼都是根据每名队员在比赛中所司职责不同而命名。 从上节中所引《事林广记》之《球门社规》内容可对筑球比赛大致经过及队员所司职责有了解。 值得一提的是,在宋朝时期,他们大多是为上层阶级表演的,属于“官家”蹴鞠表演队伍。 比赛分为两队,队员在头上戴有不同颜色的头巾以加区分,每队十二人或十六人不等,根据不同比赛要求来定,这个没有严格限制。 “球门”则是用两根三丈高的竹竿支立而成,竿的上面留有一尺左右的小门,是参赛队进攻的目标。 队员各有各的名称,这跟今天极为接近,每个位置的蹦球手负责自己的职责,把握好自己应有的传球线路。 以保障自己一方的顺利进攻。赛事中自球头开球之后,按规则的顺序蹦球,最后再传到球头,由球头完成最后的射门。 双方以过门多者为赢,比赛输赢关键在于球头,所以无论奖罚,都由球头一人承受。 比赛结束有奖有罚,胜利者的奖品有银碗、锦缎。 负者被处罚,是在球头脸上抹白粉,然后用鞭抽打。 另外,在比赛过程中需要一些裁判工具、计分用品、奖品等附带性的赛事必需品。 所以说,蹴鞠运动在宋朝,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王公贵族,甚至皇帝,都很推崇。 但是,和现在的足球,在比赛规则上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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