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 娄星区一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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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娄底2月22日讯(通讯员 吴红)近日,娄星区一名电焊工因涉嫌无证违规明火作业,被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2022年12月17日11时52分许,位于娄底市娄星区涟滨西街的娄底市金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据鉴定,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9万余元。经火灾事故调查发现,该起火灾系焊工陈某某在厂房内违反规定电焊作业造成,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询问得知,陈某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证,在没有任何消防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违法动用明火,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2023年2月17日,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该案件移送至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立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3年2月20日,陈某某被公安机关裁定给予5日拘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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