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看古人的婚恋形式:浪漫的缠绵悱恻,痛苦的孤独终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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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了一对恋爱的小情侣,美丽调皮的姑娘和往常一样,与小伙子约好在城墙角落见面,却又偷偷的藏了起来,与小情人玩起来捉迷藏的游戏。 敦厚老实的小伙子早早赶到约会地点,以为心上人还没有出现,于是小伙子只能抓耳挠腮,徘徊原地,并不断回忆两人相识相恋过程。 最后看着相恋的信物,发出内心独白: “并不是彤管你很美阿,并不是嫩茅你很美阿,实在是因为你是我的心人上送给我的。我的眼里心里只看得到她。” 整首诗把男女主人公的感情表现得细腻真挚。 而《郑风·子衿》则是写女子对男子的思念;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在,子宁不嗣音……”女子在心里暗暗埋怨情人不来找她之后,还是痴情地在城阙等待情人,终未见来,便独自踟躇徘徊,“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咏叹,把相思之苦表现得如怨如诉,深挚缠绵。 另在《 郑风·出其东门》中,则由男子直接说出: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这里写的是男子对女子的情有独钟。在漫漫人海中,他只爱着自己那位素衣女子,眼里容不下其他人。 这与后来的“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叫人怎么能不为那男子的深情所感动呢? 2、失意失恋的悲歌。 《周南·汉广》写的是男子爱慕女子而不能如愿的情诗,诗中反复吟唱“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将失意,无可奈何的情绪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秦风·蒹葭》又将这种情绪推向了高潮,诗中叙述一位痴情人在河边寻觅意中人的情景;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对婚姻自由的追求,也会受到父母的干涉而从导致“被迫分离”失恋的痛。 如《鄘风·柏舟》即是写一个女子爱情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为此她内心极端痛苦,并发出了悲愤的抗议:“之死矢靡它!” 今天的我们读来,仍能强烈感受得到她的痛苦与无奈,她的绝裂与坚定。 3、婚姻家庭生活之歌。 无论是相恋的欢歌,还是失恋的悲歌,到最后都走入了婚姻生活之歌。 在这里既有对新人的祝福之歌; “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也有婚后幸福美满的歌,如《郑风·女曰鸡鸣》则写的是美好和谐的夫妻婚姻生活。诗以温情脉脉的对话,写出这对夫妻互相尊重,互相体贴的感情,并相期以白头偕老的愿望。 当然也不凡有悲戚痛苦的离弃之歌,《邶风·谷风》、《卫风·氓》等都是其中的代表之作。 前者,以诗中女子自诉见弃的整个过程,原来在早期贫苦的生活中,他们也曾有过美好甜蜜的岁月。 女主人为了这个家,起早贪黑,不辞劳苦,可到最后,生活变好了,男子却变心并另娶他人。 就连女主人被弃回家,都勉强只送到门口,难怪女子发出了: “谁谓茶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诗中女子被弃后更发出了“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也,不可说也!”的呐喊,字字见泪,声声泣血,故能博得后世读者的共鸣。 二.《诗经》婚恋诗的周人婚姻观在《诗经》中,婚写作“昏”。 如:《小雅·我行其野》“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可见“婚姻”在《诗经》时代已是通用名词。 《诗经》婚恋题材的作品,不仅真实而全面地再现了当时的婚恋生活及其文化内涵,而且反映了那个时代周人最突出的婚姻观念。 1、“婚会”形式的自由恋爱婚姻观。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女曰:‘观乎? ’士曰:‘既且。’‘且往观乎? ’洧之外,洵訏且乐! 维士与女,伊其相谑, 赠之以芍药。”《郑风·溱洧》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如此美妙的图画:春日融融的日子里,青年男女在水边汇聚一堂,自由地谈情说爱,赠物定情。 从而也向我们展示出了周代婚姻的一种形式,即非正规的自主择偶的婚姻。 这种婚姻《周礼》上称之为“婚会”。 《周礼》便在这种风俗的基础上提出“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 正因为有统治阶级的提倡,周代社会中下层青年男女以乐歌相语,自由择偶恋爱的风气非常盛行。 这在《诗经》中也几乎随处可见,如《召南·野有死麇》、《郑风·野有蔓草》等写的都是在乡间野外遇见心爱女子,主动与女子表达爱意,并如愿以偿的诗篇。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观。 “娶妻之如何? 必告父母。……娶妻之如何? 匪媒不得。”——《诗经·齐风· 南山》从诗中不难看出,明媒正娶被视为男婚女嫁所必须遵循的婚姻法则,并在社会婚姻中处于主导地位。 男女婚嫁要有“媒”,而且结婚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及亲迎”六个步骤。 可见“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已成为社会普遍遵守的礼俗,即使两情相悦,也要按礼俗行事,自由恋爱私定终身会为人所不嗤。 《卫风·氓》中就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说法。 3、特殊形式的媵嫁婚姻观。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荚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偈。”——《诗经·卫风·硕人》这里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盛大的婚礼场面,同时也揭示出了周代婚姻的另一种特殊形式:媵嫁婚。 《仪礼·婚礼》注曰: “古者嫁女必以侄娣从,谓之媵。”所谓“媵嫁”,实际上指的就是随嫁。 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 嫡夫人),女方则以侄(侄女) 娣(妹)随嫁,同时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国家送女儿陪嫁,也各以侄娣相从。 这些随嫁陪嫁的女子统称为“媵”。媵是非正妻,其地位比不上作为正妻的嫡夫人,但比作为贱人的妾,其地位还是要尊贵的多。 这种不近人情的婚姻,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联姻。 所以在这种婚制礼法下的贵族女子,其实是最可怜的。 她们既没有什么婚恋自由, 一旦出嫁,有的一生再没回到过自已的家国,又多女事一夫,甚至因为统治阶段的淫乱,被迫失身之事时有发生。 更令人可恨的是,后世的人还总将罪过归咎于她们身上,什么“淫乱误国,红颜祸水”在此已可见端倪。 总之,《诗经》婚恋诗既反映了男女婚恋的爱情百味,从相识相知,相亲相爱,相聚相离,爱情的所有聚散离合,酸甜苦辣一一展现,后世几乎所有的情爱诗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源头。 从中又体现了周人婚姻观的多元化,无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正规聘婚,还是“婚会”形式的自由恋爱,或者是贵族阶级独有的媵嫁婚,都在周人的婚恋风俗中占有一席之地,它们和谐共存,互为补充,共同组成了丰富而多彩的社会生活画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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