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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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高级职称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60号)文件,为2023年通过教师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办理电子职称资格证书,请通知本单位通过2023年教授、副教授资格评审的人员(以10月25日公示名单为准),按以下要求提供自己的个人电子照片,并于11月7日18:00前发送到职称评审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彩色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格式png、jpg、jpeg,尺寸35mm*53mm,像素413px*626px,文件名为身份证号。 请通知本单位通过2023年讲师资格评审的人员(以10月25日公示名单为准),办理纸质职称资格证书,将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交到201办公室。 所有参评人员申报资格、推荐评审条件等相关事项审查、监督贯穿本次评审全过程。 太原工业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领导组 2023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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