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性化模块学分修读要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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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培养适应和引领未来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需要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我校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大类平台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实践环节模块和个性化模块等共同组成。现就个性化模块的学分修读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性化模块的修读要求适用于2018级及以后年级; 二、个性化模块的学分要求为:8学分; 三、个性化模块包含:非限制选修课程、创新实践环节、短期国际交流项目等; 四、要求至少跨专业修读1门非限制选修课程; 五、创新实践环节应至少获得2学分,具体认定办法见《重庆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 六、短期国际交流项目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可认定0~2个学分,具体认定办法见《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学分认定细则》(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办法 附件2: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学分认定细则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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