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情况公示(2024年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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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区域性地震工作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评审单位应在项目通过技术审查后30日内将全部数据与成果资料提交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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