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审查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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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进入http://yxglc.scu.edu.cn/info/1012/1115.htm查看正式审查工作流程】 1.项目主要负责人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表(请相关负责人签字)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不装订)递交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2.申请者领取缴费通知单在学校财务处交纳审查费用。 3.办公室秘书进行形式审查,整理送审资料,建立档案,确定审查项目编号。 4.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确定审查方式和主审委员。如为会议审查,由办公室工作人员送主审委员审查,并安排召开伦理委员审查会议;如为快速审查,则由办公室工作人员送指定委员审查。 5.主任委员签发审查意见或审查批件。如为审查意见,由秘书将存在问题反馈申请人,由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说明,并提交修改意见至办公室;如为审查批件,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审查批件送达申请人。6.办公室工作人员归档资料。 初始审查 1.送审资料清单; 2.初次审查申请表或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 3.研究方案(注明版本号、日期); 4.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日期); 5.主要研究者简历(含签名、日期); 6.参加人员简表; 7.科研项目批文/任务书; 8.其它,如调查问卷、受试者招募广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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