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对人体伤害有多大?与噪声相关法规标准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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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土方施工、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就是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场界是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社会生活噪声是指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边界是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设施的实际占地的边界。 噪声防治措施原理是什么? 有哪些防治措施呢? 噪声的类型比较多,但采取的防治措施原理大同小异,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控制: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 01、在声源处控制 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02、在噪声传播途中控制 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在传播过程中)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多栽树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0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 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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