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吴江区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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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吴江区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苏退役军人规〔2020〕3号)文件要求,吴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吴江区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法定办学(培训)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经政府行政部门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实行独立核算; 2.具有与承担办学(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条件。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机构应具有实习实训场所和就业合作单位; 3.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实用规范的教材体系,相关证书获取率及学习后就业率符合要求; 4.遵守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5.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要求; 6.申报的承训专业(项目)与吴江区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需求和就业方向匹配度高; 7.承训机构申报的培训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项,并应符合苏州市确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需求目录》(2022年版)相关专业。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1.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地点 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吴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304室申报(吴江区高新路787号)。 3.申报需提供材料 填写《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承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教学场地所有权证(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师资及管理人员花名册(含申报上月人员工资表及支付凭证、师资相关资格证书)、申报专业(项目)近1-3年的培训、就业率情况和相关的获奖荣誉、无不良诚信记录声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查验无误后,提供复印件两份,申报表格和复印件须整理装订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承训机构推荐程序 承训机构对本单位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性负法律责任。我局根据承训机构申请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按规定择优向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确定。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詹泽森 陈珂 联系电话:0512-63982682,63982683。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需求目录(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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