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宗仁先生,山东省安丘市人,2014年2月至今,任中共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75年7月至1979年12月,任安丘市多种经营办公室科员;1979年12月至1981年5月,任山东烟台财政学校基建筹建处会计;1981年5月至1986年6月,任建行济宁市分行建筑经济管理科副科长;1986年6月至1989年5月,任建行济宁市分行办公室主任;1989年5月至1990年5月,任建行曲阜市支行党组书记兼行长;1990年5月至1996年5月,任建行济宁市分行副行长;1996年5月至1999年9月,任建行山东省分行计划处及计划财务处处长。1999年9月至2005年1月及2005年1月至2007年7月,分别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59)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及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及2009年3月至2013年6月,分别担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监事长。2010年11月至今,任中国金融工会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委;2012年12月至今,任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13年6月及2013年7月至今,分别开始担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中心总裁及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先生于1978年3月至1979年12月于山东财政学校建行专业学习;1989年8月至1992年6月,赵先生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于1992年3月自建行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赵先生于2001年7月获得武汉大学金融系学士学位,2001年12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赵宗仁先生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自中国银监会安徽银监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2014年10月8日)起生效。于2018年12月28日获委任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10月28日获委任为利邦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宗仁于2015年4月13日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赵宗仁于2017年12月12日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赵宗仁于2019年1月30日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于2013年7月18日委任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2016年11月担任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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