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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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公报(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长春市统计局 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1100957人,占12.14 %;15-59岁人口为6075939人,占67.01 %;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90010人,占20.85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82886人,占14.1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2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7个百分点。
表3-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9066906 100.00 0-14岁 1100957 12.14 15-59岁 6075939 67.01 60岁及以上 1890010 20.85 其中,65岁及以上 1282886 14.15
二、县(市)区、开发区人口年龄构成 17个县(市)区、开发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11个,在60%-65%之间的有6个。 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在7%以上,17个县(市)区、开发区中,比重低于14%以下的有8个,比重超过14%的有9个。 表3-2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人口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 全市 12.14 67.01 20.85 14.15 南关区 11.11 68.63 20.26 13.47 宽城区 12.42 70.32 17.26 11.04 朝阳区 10.04 69.45 20.50 14.21 二道区 12.39 69.52 18.09 11.95 绿园区 12.34 67.71 19.95 13.33 双阳区 10.35 66.98 22.67 15.67 九台区 11.34 64.60 24.07 16.62 农安县 12.42 63.67 23.91 16.35 经济技术开发区 13.23 70.51 16.27 10.62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0.75 73.92 15.34 10.22 长春新区 14.66 71.17 14.17 9.19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12.72 67.92 19.36 13.37 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10.51 61.81 27.68 19.44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11.34 66.84 21.81 15.40 榆树市 12.00 63.37 24.63 17.07 德惠市 12.14 64.33 23.53 16.26 公主岭市 13.52 62.50 23.97 16.6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1186052人,16-59岁人口为 5990844人。 [4]本公报涉及的长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按可比口径均包含公主岭市人口数据。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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