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最可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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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 ![]()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切实发挥司法能动性,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拓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新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法律守护‘最可爱的人’”专栏,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诠释全市两级法院在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事行动、服务军人军属等方面的工作做法和司法成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卫国防、尊崇军人、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破坏军婚可耻可恨 害人害己坚决打击 2020年7月份,被告人刘某伟与于某在某建筑工地相识,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此后,刘某伟在明知于某配偶系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然利用两人在全国各地承包工程的便利,在于某婚姻存续期内与之长期保持情人关系,并分别在河南省淅川县、辽宁省沈阳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北省保定市等地多次开房同居,致于某多次怀孕并人工流产。期间,刘某伟和于某意图毁灭证据,商议欲花钱删除于某的人工流产记录。2022年3月15日,刘某伟与于某发生矛盾,于某以遭到强奸为由报警,该案案发。 ![]() 法院审理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伟明知于某系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综合考虑刘某伟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伟犯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南召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白丞博: 军人神圣,不可侵犯。军人的军旅生活充满了艰苦、危险、牺牲和奉献,可敬可爱的军人为了国家和人民,弃小家为大家,平时不能陪伴在家人身边,理应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和社会的格外呵护。对军人婚姻家庭的破坏,严重伤害军人及其亲属的感情,影响军人安心服役,进而影响部队稳定和战斗力,因此我国法律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 南阳市人大代表黄小菊: 军人由于职业特殊、使命特殊,长期在外工作,夫妻感情容易受到干扰。虽然法律专门设定破坏军婚罪对此予以防范和规制,但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国家制定相应法律、制度,对军人家属的就业工作、子女的入园就学等就近予以解决,从根本上缓解因长期“两地分居”带来的感情危机,稳固好军人的战略“大后方”。 原标题:《法护“最可爱的人” | 破坏军婚可耻可恨 害人害己坚决打击》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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