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住院被投诉,拒不出院难解决!医生能否决定患者何时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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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医疗服务合同如何才算成立,这可能就算是法律范畴的问题了,但这不是重点,对于医生来说更有意义的问题是:医院有没有权利选择患者?可不可以拒绝非危急重症患者?能不能拒绝将患者收入院? 医院的服务能力是有限的,所以门诊挂号并不是无限的;医院的住院床位是有限的,所以有些患者即使医生可以接收,但仍旧不能住院。虽然医院要履行诊疗义务,但因为“有限”不能满足所有患者的需求,这时就要有选择。 对于医生是否可以筛选患者并没有明确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一直在发生。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是医院急诊不能推诿危急重症患者,但同时又规定如果没有条件或能力救治患者可以转诊患者,也就是说能力不足、床位欠缺、医生缺乏等都可以作为不接收患者的理由。 因此,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危急重症患者会成为被推来转去的对象,特别是在医疗资源被挤兑的时候。 全国医院有没有统一的入院标准? 在医疗机构床位充裕的情况下,全国医院有没有统一的入院标准? 先给大家讲个小病例。曾经有位朋友手腕外伤发生骨折,第一家医院要收入院做手术;第二家医院给打了石膏,用时一两个月;然后他去了骨科最牛的医院,医生直接把石膏拆了,给了个支具,两周完事。 对于疾病理解的不同,医疗水平不同,床位占有率不同,入院标准也随之不同。对于入院标准,官方不可能给出标准答案。 当临床上“筛选”收入院的情况持续存在,医生又该如何规避“拒绝收入院”所产生的后续风险呢? 1.首先要对患者充分说明不符合住院指征的情况,可以选择门诊治疗,以获得患方的理解和同意; 2.在遇到需要住院治疗但是无法收入病房的患者时,应对其充分说明没有床位的情况,可以选择门诊治疗或者转入其他医院住院; 3.遇到不具有入院指征但又强烈要求住院的患者时,坚决不收入院可能导致纠纷升级,可以尝试以没床位作为“借口”,或者找其他“借口”进行解释,将患者推荐到其他医院也是一个转嫁矛盾、解决不能收入院的方法。 在临床上接诊患者时,很多被其他医院推过来的患者会简述医生不接收的理由,最常见的理由就是没有床位,无法住院就无法实施治疗或开展手术;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理由,比如医院的医生生病了无法手术或管理患者,医院水平有限无法收治此类患者,患者太多需要排队等候手术或特殊检查,其他医院的条件更好等等。 曾经有位急诊医生“推诿”过各类不能收入院的患者,但从来没有发生纠纷或被投诉,当护士问他如何做到的,他回道: “你就表现得处处为患者着想,比家属还着急,着急让患者转院来获得更好的治疗,千万不要让他们看出有半丝‘推诿’的意思。” 这个经验,值得大家借鉴一下。 医生能否决定患者什么时候出院? 大部分住院患者在出院后还需要继续治疗,或者找主管医生复诊,因此大部分患者对于医生的安排都能欣然接受。 大医院床位周转的比较快,很多患者实际上还是可以在医院进行观察治疗的,但也能接受出院或转入下级医院继续休养。 而很多不肯出院的患者都是有一定原因的,比如医患双方存在纠纷,患者回家无人照料,医院环境更舒适,患者失能遭到遗弃,甚至涉及到工伤、交通事故等。 这些情况处理起来会相对比较困难,最终导致患者长期滞留医院,占用医疗资源,甚至拖欠医疗费。 如果是普通的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甲方可以基于一些理由终止合同的履行,比如乙方违约。假如在饭店吃饭,饭店到了关门的时间就可以把客人请出去,不会因为客人要继续吃饭而继续营业。 但是,医院要终止服务合同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首先在出院这个问题上,医生认为患者已达到出院标准,而患者坚称仍需要治疗拒不出院,医院总不能把患者“扔”出去,原则上可以以欠费单方终止医疗服务合同,可患者处于疾病状态,患者不走,医院也无法实施暴力。 有法律专家曾提出,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医院应给予书面的出院通知书,表示医方即将终止服务合同。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旧不能解决实际存在的关键问题——不能让患者强行离院,特别面对的是患病者。 医生如何解决患者强行滞留的问题? 对于患者强行滞留的情况,专家给出过一些解决方案: 1.加强医患沟通,积极处理不良事件; 2.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解决失能老人的医疗照顾问题; 3.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包括社区、民政部门、警务部门等,帮助协调患者处置问题; 4.通过医疗调解或医疗诉讼,最终解决患者滞留以及拖欠医疗费用等问题。 以上方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如果真的碰到“老赖”的时候,最后或许只能通过“诉讼——鉴定(鉴定符合出院标准)——判决——强制执行”的流程来实现。 这个过程通常是相当漫长的,强制执行也是有一定难度的,特别是对于那些无家可归、无人照料、无经济来源的患者。 综合来看,患者一旦出现滞留,医院无论如何进行解决都是比较麻烦的,不仅浪费人力,还浪费物力,而当患方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医方就会面临投诉风险。 最后只能希望所有同胞都能有个好运气,认真看人、小心做事,远离垃圾人、避免麻烦事,让执业生涯不那么“丰富多彩”。 栏目顾问律师: 向海曼,北京权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专注于民商事法律诉讼、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和医疗诉讼。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研究及实务,有丰富的医疗法律从业经验。 本文数据参考内容来自于:网络(原标题为:不收住院被投诉,拒不出院难解决!患者何时住院和出院,医生都不能做主了?丨医眼看法) END 2023上海(春季)医交会即将开启! 4月22-23日,由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上海交大社会医疗机构研究所指导,看医界传媒举办的行业盛会2023上海(春季)医交会暨第六届全国医交会将在上海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千余名医院院长、医疗投资和运营管理者,医生集团负责人、医疗赋能企业等业界精英将共聚一堂,把握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脉搏、趋势和机遇,交流运营管理经验,探索合作共享共赢。欢迎参会交流! 添加微信咨询 了解会议详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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