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乱收费,31人被问责!罚款900多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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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赤壁市卫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紧急通知》,从价格公示、违规清理、建章立制等方面对全市医疗服务收费作出明确要求。 赤壁市卫计局还拟联合物价部门近日在全市开展一次医疗收费问题专项检查,做到彻查彻改。下一步,还将强化对医疗收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建立长效机制。 然而,这并不是个案。除湖北外,因为乱收费,浙江温州7家医院被罚款820多万,四川2家医院被罚款80多万。 温州7家医院被罚款820多万 根据相关消息,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中医院等7家医院因乱收费被温州市发改委罚款820多万元。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8医院一家医院就被罚款210多万元。 温州市人民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市人民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处罚:罚没款1806590.05元。 温州市中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市中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处罚:罚没款1357280.44元。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处罚:罚没款1020283.70元。 温州市中心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市中心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处罚:罚没款1698004.90元。 温州牙科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牙科医院违反《价格法》规定,在项目检查过程中,未向病人提供颌全景数字化摄影(CR)服务而收取费用。 处罚:罚没款202625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8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一八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提高标准收费、采取重复收费方式变相提高标准,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收取费用。 处罚:罚没款2126688元。 温州慈宁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慈宁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价格法》规定,采用计入又计出的方式向住院病人收取床位费、护理费和住院诊查费,采取虚增项目和次数的方式向病人收取与医嘱记录不符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费用。 处罚:罚没款55090.70元。 温州市人民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市人民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处罚:罚没款1806590.05元。 温州市中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市中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处罚:罚没款1357280.44元。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处罚:罚没款1020283.70元。 温州市中心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市中心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处罚:罚没款1698004.90元。 温州牙科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牙科医院违反《价格法》规定,在项目检查过程中,未向病人提供颌全景数字化摄影(CR)服务而收取费用。 处罚:罚没款202625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8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一八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提高标准收费、采取重复收费方式变相提高标准,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收取费用。 处罚:罚没款2126688元。 温州慈宁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温州慈宁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价格法》规定,采用计入又计出的方式向住院病人收取床位费、护理费和住院诊查费,采取虚增项目和次数的方式向病人收取与医嘱记录不符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费用。 处罚:罚没款55090.70元。 四川2家医院被罚款80多万 南江县某医院 2017年2月26日,南江县工商部门收到网络举报,称该县某医院巧立名目,杂乱收费,甚至在患者使用的医疗物品数量上造假从而重复多收费用,对其未提供的服务也强行收费,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3月1-2日,执法人员经过初步核查,发现该医院在从事医疗服务经营活动中,涉嫌向患者收取未提供服务的费用。2017年3月2日,该医院立案调查。 经查明:南江某医院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12时期间,为患者治疗使用的5ml、20ml和50ml一次性注射器和一次性输液袋(输液器和分离袋输液器)在数量上多计514121具,在费用上多收799604.09元。相比医嘱规定,该院未提供服务514121具/次,收取未提供服务的费用799604.09元。 工商部门依法对该医院罚款799604.09元。 通江县某卫生院 2017年1月5日,通江县消委会接到患者投诉称:某卫生院未向患者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超标准收取医用氧气吸入费。 接诉后,启动诉转案机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卫生院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卫生院在没有配备加压氧舱的情况下,给患者高流量给氧,收取加压吸氧费用,并收取病历工本费用等反映事项属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卫生院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49元,并处罚款2549元。 七里人民医院 2018年9月,有网友发帖称七里人民医院乱收费,全文如下: 请问一下阆中市人民医院各位领导,就现在这个季节你们医院空调是开的制冷模式还是制热模式呢?农民伯伯的钱也来之不易,更何况是没有能力挣钱的病人呢!希望医院能给一个答复…… 随后,阆中市人民医院对此消息作出了回复: 南江县某医院 2017年2月26日,南江县工商部门收到网络举报,称该县某医院巧立名目,杂乱收费,甚至在患者使用的医疗物品数量上造假从而重复多收费用,对其未提供的服务也强行收费,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3月1-2日,执法人员经过初步核查,发现该医院在从事医疗服务经营活动中,涉嫌向患者收取未提供服务的费用。2017年3月2日,该医院立案调查。 经查明:南江某医院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12时期间,为患者治疗使用的5ml、20ml和50ml一次性注射器和一次性输液袋(输液器和分离袋输液器)在数量上多计514121具,在费用上多收799604.09元。相比医嘱规定,该院未提供服务514121具/次,收取未提供服务的费用799604.09元。 工商部门依法对该医院罚款799604.09元。 通江县某卫生院 2017年1月5日,通江县消委会接到患者投诉称:某卫生院未向患者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超标准收取医用氧气吸入费。 接诉后,启动诉转案机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卫生院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卫生院在没有配备加压氧舱的情况下,给患者高流量给氧,收取加压吸氧费用,并收取病历工本费用等反映事项属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卫生院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49元,并处罚款2549元。 七里人民医院 2018年9月,有网友发帖称七里人民医院乱收费,全文如下: 请问一下阆中市人民医院各位领导,就现在这个季节你们医院空调是开的制冷模式还是制热模式呢?农民伯伯的钱也来之不易,更何况是没有能力挣钱的病人呢!希望医院能给一个答复…… 随后,阆中市人民医院对此消息作出了回复: 在大众对医疗费用越来越敏感的时期,为什么还有医院敢顶风作案乱收费呢?究其原因,除了体制机制的原因外,医院乱收费还与医院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成本低、民众对其监督缺失等原因息息相关。 对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医疗行业的治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从根本上铲除医院乱收费的土壤;同时,要加强行业之间的相互监督,对医院乱收费行为采取强硬反击,必要时追究相关当事方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要动员社会的力量,开辟有效的医院乱收费投诉专线,通过网络、热线电话、信件等方式,动员民众对医院乱收费采取举报、投诉,使患者在被医院乱收费后能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和申诉,以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 【来源】中国医采网 【声明】本文为转载,新智源医疗不对文章准确性及其观点负责。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以保障双方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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