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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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受区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六)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重要内外事活动的安排。 (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八)指导考核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的编辑、上报;协助做好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 (十)负责省、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审核本区派遣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请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外事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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