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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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
一、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提出建议; 2.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示精神; 3.负责筹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 4.负责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统筹谋划,制定全市创建工作年度计划,明确任务分工; 5.负责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6.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各区、部门、镇街和村居开展创建业务培训; 7.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动员,提升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8.负责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查考评,做好月度通报、季度测评和年度考评,做好典型示范和通报曝光,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表彰建议,向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9.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网上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市文明办与市创建办合署办公(简称市创建办),配备市创建办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3名,兼职副主任3名。内设综合宣传处、环境整治处、文明指导处3个处室,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人数约20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单位资金、单位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58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收入预算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万元,占100%;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支出预算58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0万元,占0%;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585万元,占10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824.87万元减少239.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创建办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常效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申请资金相对减少,响应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用好有限的资金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复审成绩优异。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5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570万元,主要用于: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经费:开展多形式、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用宣传推动创建,以创建充实宣传,发挥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开展创建工作正面典型宣传报道和负面问题曝光,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文化文艺主题活动,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一)媒体宣传:1.对内宣传。以“文明金华”为核心,打造文明传播新品牌,实现金华文明网PC端和微信端栏目、稿件、后台评论之间的互联互通;2.对外宣传。及时总结提炼本区、本部门创建工作经验、亮点成效,加强创建工作信息、简报、专报报送工作。做好创建对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争在大报、大台、大网刊发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重头稿件,全力推介金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经验,提升金华创建美誉度、影响力;3.新媒体宣传。各区、各部门网站平台按要求统一开设专栏,制作相关专题,将各媒体刊播的相关稿件进行归类、分块、再编辑,实现再传播。充分发挥网络互动性强的特点,要主动设置议题,引导广大网友参与互动,积极引导网络舆论走向,促进广大市民提升文明素质。 (二)、社会宣传:1.公益广告。全面对照最新测评体系标准,以国内一流的标准全力提升公益广告刊播水平;2.宣传活动。一是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分层分类宣讲活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费:日常工作房租、水电及第三方测评等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六)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无;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12.14万元增加2.86万元,增长19.0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18增长72.13%。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参观考察、工作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过2018-2020年三年创建成果,加强各地区创建经验学习与交流,公务接待走上正常轨道。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5万元。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300万元,金委发〔2018〕14号文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办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内设综合宣传(台账资料)处、文明指导处、环境整治(督查考评)处等处室,为便于开展工作,申请此经费,其中委托第三方测评经费125万元、房屋租赁费55万元、各项会议费培训费17万元、督查租车费40万元、办公费8万元、水电费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8万元、劳务费及其他经费等37万元。 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经费270万元,以“巩固成果、走在前列”为总目标,持续擦亮“信义之城、和美金华”金字招牌,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宣传联动、主流媒体舆论保障、公益广告刊播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形成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21年为创建复审阶段,预计接待各地来宾100批次、每批次15人、费用100元/每人标准,加强各地创建工作的交流和学习,后创建时代展示宣传全新的金华城市品牌形象。 5、2021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进行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目标管理,无相关绩效目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创建工作宣传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公务接待支出。
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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