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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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9:00,在自治区政府2楼礼堂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一)传达学习自治区“两会”精神; (二)征求《关于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意见建议; (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围绕会议主题作发言(各6分钟); (四)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 二、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二)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等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有关要求 (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主要负责同志做好发言准备,发言材料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请于1月23日(星期日)12:00前将发言材料审定稿及电子版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综合处统一印刷。 (二)请各参会单位于1月21日(星期五)16: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综合处(短信报名至13519285335)。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报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传真:0951—6363550),由主持工作的同志出席或列席会议。 (三)请参会人员着正装,佩戴普通医用口罩,提前15分钟接受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会场,除参加自治区两会人员外,其他参会人员需持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报告进入会场,请派出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 (四)请人民日报社宁夏分社、新华社宁夏分社、经济日报社宁夏记者站,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安排记者报道。 联系电话:0951—6363557、6363559、6363550(传真)
附件:参会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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