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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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 规划地址:兰州新区西北部 规划概况:本次规划为原有规划的调整修订,规划范围包括东区和西区。其中:东区(乌玛高速以东区块):东至经四十路,南至淮河大道(纬五十路)南侧,北至纬五十九路,西至经三十四路;西区(乌玛高速以西区块):东至F-F路,南至兰州新区西区核心区南侧边界,西至兰州新区西区核心区西侧边界,北至兰州新区西区核心区北侧边界。规划的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以东区为主,已基本建成,后续将重点建设东扩区和西区。总体上规划形成“一园、两轴、六区、多点”的空间结构,主要形成石化产业链延伸产业区、精细化工及专用化学品产业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区、材料后加工产业区、专精特新项目区以及现有项目区,各片区内部以用地有效集聚为原则,保持内部小组团的完整,利于开发的弹性和可持续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委会 地址:兰州新区 邮编:730000 联系人:周鹏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931-8257579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人:张有贤 联系电话:13919038681;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本规划选址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应加强哪些方面的措施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您对本次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修订的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您对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意见反馈 1、征求意见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范围内或受本规划影响的企业、居民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2、公众意见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规划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以邮件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邮箱。 4、征求意见时间 公众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或建议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 附件:公众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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