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2021年度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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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精神,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义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 开展培育发展(公益创投)活动的基本原则: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受益;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不断扩大项目范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创新项目评审运作机制;坚持发挥政府资金作为种子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社会公益服务。 实施培育发展(公益创投)活动的基本方针:更加注重关注民生服务,关注弱势群体,关注基层社区;更加注重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尤其是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促进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培育发展(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范围 (一)为老助老服务。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二)助残服务。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三)青少年服务。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少年儿童和留守儿童课外教育以及青少年安全防护知识进学校进社区等服务。 (四)救助帮困服务。主要包括对支出性贫困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为其他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孕育型社会组织的培育服务。主要包括对推进社区基层治理,服务社区、社工和社区社会组织“三社联动”的枢纽型、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以及省、市对社区抓点示范创新项目的培育和扶持服务项目。 (六)其它公益服务。主要包括为城乡环境保护(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文明创建)、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公益救援、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提供资助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其它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三、申报主体 经龙泉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且必须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专业化项目团队,最近两年年检合格,其中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3A 级以上认定的社会组织和列入龙泉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目录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培育发展(公益创投)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政府相关政策的导向。 (二)项目实施周期为半年或一年,单个项目资金补助一般在10000-30000元。 (三)同一年度中,一家社会组织只能获选一个项目。 (四)政府部门针对同类对象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培育发展(公益创投)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五、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1年月4月) 各社会组织应当于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1、《龙泉市 2021年度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盖有年检结论); 3、银行开户文件、评估等级证明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项目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和评估(2021年5月) 市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组织第三方评审小组召开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会。由各项目申报主体作展示介绍,评审小组依照评审标准现场评估打分,按照分值高低进行排名并确定建议获选名单。 (三)研究确定和公示(2021年6月) 市民政局根据专业评审单位出具的建议获选名单研究确定,同时将项目建议名单报民政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将确定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项目予以批准实施。 (四)项目验收和资金发放(2021年10月) 项目实施过程中民政局将组织第三方评审小组进行项目中期评估。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要提交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自我评估等。市民政局组织评审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的完成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同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对通过验收和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培育发展(公益创投)项目,由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下拨项目资金。 六、其他要求 有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设计和推出社会需要、群众认可且自身能够有效承担的项目。要认真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组建工作团队,确保项目按时有序完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资金管理要按照《龙泉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龙泉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社会组织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切实履行约定义务,严禁分包、转包项目。 联系人:周慧涛 电 话:7761832 地 址:龙泉市民政局309办公室(龙翔路199号) 附件:龙泉市2021年度培育发展(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主动公开) 龙泉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日 项目编号 龙泉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公益创投) 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申报单位(盖章) 填 表 日 期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成立。 二、项目编号由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填写。 三、项目名称为“项目内容概述+项目”,如“××协会受灾群众救助项目”。 四、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填写内容请勿超过要求字数。 五、申报书需一式二份。 六、本申报书由市民政局负责监制并解释。 通讯地址:龙泉市民政局309办公室(龙翔路199号) 邮政编码:323700 联系人:周慧涛 联系电话:7761832 配套资金确认书 我单位确认申报书中所列配套资金数额真实有效,来源合理可靠,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预算,并自愿接受日常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申请表(一)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业务主管单位 登记证号 成立时间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上年度年检结论 评估等级 有无免税资格 项目时间 项目领域 实施地域 曾获何种奖励 (限填三个) 户 名 开户账号 开户行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项目预算 资金来源 资金种类 金额(万元) 申报资金 配套资金 自有资金 社会募集资金 地方财政资金(含福彩资金) 合计 申报资金预算支出明细(详细填写) 支出明细(仅列支申报资金) 金额(万元) 合 计 项目概况(项目内容、预期效果) (100字以内) 项目特色 (100字以内) 受益对象 预计直接 受益人数 项目申请表(二)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宗旨、业务范围、历史、活动品牌、荣誉声誉(300字以内) (二)本单位在承接政府委托的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已有经验(200字以内) 二、项目方案 (一)项目主要内容(200字以内) (二)实施地域、受益对象(数量、群体、金额等)(200字以内) (三)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的主要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和详细资金安排(300字以内)(详细说明) (四)项目解决的问题与社会效益(200字以内) 三、项目背景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200字以内) (二)项目可行性:配套资金、工作团队、活动能力、既有经验等(200字以内) (三)项目创新性:项目的特点,及与其他同类社会服务项目的独创与区别(200字以内) 项目审批表 申报单位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评审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市民政局复核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负责人: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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