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答辩期限的起算日期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一般几点发出来的通知书 › 撤三答辩期限的起算日期 |
以主送申请人的送达邮戳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回文时间;若退回商标局,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退信时,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商标局 9月1日 |
今日新闻 |
点击排行 |
|
推荐新闻 |
图片新闻 |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