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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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2021-2022年,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学校民族宗教工作机制保障更加有力,引育成效明显提升。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依据《郑州轻工业大学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郑轻大党2021〔104〕号),现开展2021-2022年度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表彰名额为10个。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人员。表彰名额为25人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和落实本单位民族宗教工作,按要求配备民族宗教相关工作人员。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平台,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宣传教育,经常性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3.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推动“双防”宗教工作常态长效。 4.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在“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及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5.本单位未发生民族宗教领域重大责任事故。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学校、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3.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4.积极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5.民族宗教领域无重大责任事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申报推荐 先进集体由学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自主申报。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择优推荐。此次申报推荐不限定名额。 (二)评选表彰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提出初步名单,报学校党委确定表彰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需盖章签字)待开学后报送至党委统战部(办公楼426室)。 联系人:欧阳杜娟 86608062 附件1 郑州轻工业大学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 郑州轻工业大学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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