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标书费怎么做分录?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做会计标书公司排名 › 报销标书费怎么做分录? |
报销标书费怎么做分录? 答:相应的会计处理应为: 1、企业收到标书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相关标书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3、支付相关人员奖励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企业的标书有形资产,属于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企业收到投标单位的标书费,应缴纳增值税。企业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收到的标书费属于企业的收入总额,该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制作标书的相应成本、费用、税金等,可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 报销标书费怎么做分录?的相关内容小编为大家介绍完了,如果你还有其它想学习或者对这篇文章内容有疑问的财务人员,可以直接与我们的老会计答疑互动,我们将会为你解决问题! |
今日新闻 |
点击排行 |
|
推荐新闻 |
图片新闻 |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