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村庄20个!沣西新城拆迁公告出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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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实施综合性开发建设,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数量 拟征收 钓台街道文家村、李家庄村、郭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共计3.0222公顷,其中农用地2.2755公顷 (其中:耕地0.5539公顷,其他农用地1.7216公顷)、建设用地0.6349公顷,未利用地0.1118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量、种类以实际调查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结合钓台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钓台街办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转账方式或发放存折方式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数量及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范围内需安置农业人口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西咸(沣西)征收告字〔2023〕第1号 一、征收土地位置 高桥街道屯铺村、阴水坊村。 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征收高桥街道屯铺村、阴水坊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共计15.1317公顷,其中农用地14.9441公顷 (耕地14.6461公顷,其他农用地0.2980公顷)、建设用地0.1876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西咸(沣西)征收告字〔2023〕第2号 一、征收土地位置 钓台街道东张村、西张一村、梁家庄村、吴家庄村。 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征收钓台街道东张村、西张一村、梁家庄村、吴家庄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共计12.3691公顷,其中农用地11.6445公顷 (耕地9.2506公顷,园地0.4192公顷、林地1.7009公顷,其他农用地0.2738公顷)、建设用地0.0400公顷、未利用地0.6846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西咸(沣西)征收告字〔2023〕第4号 一、征收土地位置 马王街道新泥河村、新庄村。 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征收马王街道新泥河村、新庄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共计28.5267公顷,其中农用地27.6829公顷 (耕地17.1786公顷,园地1.4101公顷、林地8.3369公顷,其他农用地0.7573公顷)、建设用地0.8438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咸(沣西)征预告字〔202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拟启动 钓台街道东张村、梁家庄村等村组4.9393公顷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具体征收面积、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实施综合性开发建设, 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咸(沣西)征预告字〔202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拟启动 高桥街道五席坊村、东马坊村、西马坊村、严小村、曹坊村等村组24.1781公顷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具体征收面积、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实施综合性开发建设, 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咸(沣西)征预告字〔2023〕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拟启动 高桥街道五席坊村、严家渠村、严小村等村组57.3788公顷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具体征收面积、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实施综合性开发建设, 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咸(沣西)征预告字〔2023〕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拟启动 钓台街道马家寨村、王道村等村组2.6174公顷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具体征收面积、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实施综合性开发建设, 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西咸(沣西)征补告字〔2023〕第1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实施综合性开发建设,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数量 拟征收钓台街道马家寨村、王道村集体土地,共计2.6174公顷,其中农用地1.0835公顷 (其中:耕地0.7920公顷,其他农用地0.2915公顷)、建设用地1.5339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量、种类以实际调查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结合钓台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钓台街办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转账方式或发放存折方式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数量及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范围内需安置农业人口采用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咸(沣西)征预告字〔2023〕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经研究,拟启动 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等村组1.1455公顷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具体征收面积、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实施综合性开发建设, 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西咸(沣西)征补告字〔2023〕第4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综合性开发建设,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数量 拟征收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集体土地,共计1.1455公顷,其中农用地0.0085公顷 (其中:林地0.005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0公顷)、建设用地1.1370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量、种类以实际调查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结合钓台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三)宅基地补偿标准按照《沣西新城钓台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实施细则(修订)》(沣西管办字〔2021〕11号)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钓台街办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转账方式或发放存折方式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数量及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范围内需安置农业人口采用货币安置、集体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集中住房位于沣润和园小区和康定和园小区。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西咸(沣西)征收告字〔2023〕第5号 一、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综合性开发建设, 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征收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共计1.355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3552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西咸(沣西)征补告字〔2023〕第3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综合性开发建设,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积 征收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等有关村组1.3552公顷(建设用地1.3552公顷)集体土地,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结合钓台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三)宅基地补偿标准按照《沣西新城钓台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实施细则(修订)》(沣西管办字〔2021〕11号)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钓台街办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转账方式或发放存折方式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数量及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范围内需安置农业人口采用货币安置、集体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集中住房位于沣润和园小区和康定和园小区。 -END- 📝来源|沣西新城官网、西咸范儿 📝采编整理 | 汪洋 📝审核 | 赵赵 ⭐商务微信:xy12666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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