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申请廉租房保障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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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南京市申请廉租房保障办理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进行办理?要怎么办理?在哪里办理?南京本地宝为您整合了南京市申请廉租房保障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市申请廉租房保障办理条件 南京市申领租赁补贴和保障性购房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南京市廉租房申请实物分配办理条件分成两种, 城市低保家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一)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 (二)年满60岁的孤老;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 城市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一)特困企业中无房且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家庭; (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的;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南京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办理材料 南京市内需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南京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办理流程 南京市内符合资格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人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二)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并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三)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材料转交区房保办。 (四)区房保办应在收到民政部门送交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核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对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登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送市房保办。 (五)申请租赁补贴的,市房保办在收到区房保办审核材料后予以复核、备案。 南京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南京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相关链接: 什么是南京低收人员廉租住房保障 南京廉租房实物配租住房建筑面积及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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