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职住区域指标填报指南(流程+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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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北京积分落户职住区域指标填报指南(流程+计算公式) 填报时间:2021年4月15日-5月14日 指标解释 计算公式: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注意事项 填报入口:北京人社局积分落户频道 填报流程 温馨提示: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积分】可查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公示名单(最新版)、积分分数线(最高分+最低分+往年分数)、以往积分落户人数、落户人群特点、“积分模拟计算工具”、积分落户申报手册指南。 手机访问 北京本地宝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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