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暗查组来了,企业主要负责人该怎么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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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一脸蒙像 提示他:《安全生产法》第**条 矿长还是有点蒙,什么《安全生产法》? 那就现场编吧,我负责就是…… 还是说不出来 装模作样地说:脑壳有点蒙了…… 《安全生产法》的内容 背没背过? 《安全生产法》的内容 晓得不晓得? 背过?但一条也说不上来 注意:当时检查时新安法还没实施,所以专家问的是老安全生产法的第18条,新安法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规定是第21条! 00:34 全国人民隔着屏幕都感受到了这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写的尴尬,屏幕都碎了一地。当然,等待他的还有严厉的问责和处罚。 安全生产15条措施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职责是从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上层层分解而来的。所以面对暗访组的提问,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要能答出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来。如果答不上来,说明平时根本没有学习过《安全生产法》。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要熟悉和掌握法定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不光要记住法定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还要一条条地进行说明是如何做的。督导检查组还会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其岗位职责与法定七项安全生产职责不相符,或你所说的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记录不相符,也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提出质疑。 照这样分析,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可能都将在本次督导检查活动中被问倒,脑壳发蒙。这再一次说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主要发生在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上,因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知晓、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所以企业难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定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新安法第九十四条)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还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七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因此,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要再问督导检查组会问什么了,应该从现在起开始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定的七项安全生产职责,研究如何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中,如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措施。 关于如何加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相信许多人已经熟悉了,但是如何了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程度? 去年底《中国应急管理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北京市顺义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估做法,详细介绍了通过大数据手段量化行业、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措施,及如何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的做法。 顺义区应急管理局的试点实践结果证明,通过大数据量化评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新思路是可行的。 据了解,顺义区应急管理局委托赛飞特集团建立隐患数据分析关系模型、主体责任落实与评估大数据分析平台等,形成“1 套评估机制、6 个评估模型、20 个行业评估标准”体系,并在210 家企业采集10 万条主体责任落实数据,形成了企业情况“ 大数据”。 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赛飞特通过大数据评估,实现对行业、属地履职情况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构建顺义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及评估大数据平台,为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企业画像(来自平台截图) 下一步,赛飞特将集中力量,加强对主体责任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落实情况的量化分析,通过对数据的深度分析,找到关键人和关键环节,持续提升反馈机制,升级系统平台,推进精准监管与精细化服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能力稳步提升。 END 来源:风险应急365、工安之友微信公众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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