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U系列田径联赛(江苏赛区2)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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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田径运动协会 二、协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三、承办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体育局 四、运营单位 南京江田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炽能体育(南京)有限公司 五、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11月25日至26日 (二)比赛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体育公园田径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体育公园里路71号) 六、参赛单位 江苏省内各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各级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田径项目)、省内各相关学校、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青少年俱乐部、省田径运动协会注册的青少年俱乐部及单位。 七、项目与年龄
八、参赛规定 (一)参赛资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年龄符合赛会要求。 (二)根据中国田径协会《关于2023年青少年U系列(Ⅲ级)和Ⅳ级田径赛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非全国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2023年U系列田径联赛(江苏赛区1、2)资格赛(IV级赛事),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附件),方可参加本比赛。全国注册运动员和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赛。 (三)参赛规模:参赛运动员人数原则上不超1200人。如超过规定报名人数,则按照高三年级在读在训运动员优先报名参赛原则进行核减,禁止交易报名资格。 九、参赛费用详见补充通知。 十、参赛办法 (一)比赛仅接受单位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每名运动员报名不得超过2项。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后,由参赛单位开具健康证明(加盖公章),方可参赛。 (四)组委会统一为参赛的教练、工作人员和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详见补充通知)。 十一、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的有关规则执行。 (二)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比赛的场地器材和设备。投掷器械使用世界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品牌。 (三)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将取消比赛,编排允许情况下相关运动员可更改项目。 (四)径赛800米以下项目采用2个赛次、田赛项目采用1个赛次。 (五)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必须将参赛运动员信息导入系统中)进行检录,否则不允许参赛。 (六)拒绝检查及兴奋剂违规人员将被取消成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者,将取消所有后继比赛项目的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赛单位第二年参赛资格。 (八)比赛时运动员服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且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九)赛后对获得技术等级成绩证明的运动员持身份证进行现场拍照。 十二、资格审查与赛风赛纪 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与纪律监督,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和纪律工作。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赛。 (一)本次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并查实运动员出现冒名顶替参赛、伪造参赛号码或证件、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将禁止运动员参加中国田协注册赛事2年,对涉及教练员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终身禁止参加中国田协注册赛事。 (二)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田径协会、江苏省体育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三、录取与奖励 (一)比赛成绩上报中国田径协会成绩系统。 (二)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将被取消。相应人员在编排允许情况下可更改其他项目。 (三)前八名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电子证书。 (四)参加本次U系列田径联赛且涉及运动等级达标的运动员,由当地运动等级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按照当地运动等级达标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赛区仅负责提供成绩证明。 十四、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根据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参赛办法要求报名。 (二)报名方式:中国田径协会报名系统(www.athletics.org.cn)。 (三)报名后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以PDF格式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31日。 联系人:王小虎 联系电话:手机:18761853566 十五、报到 (一)如规定时间内未报到队伍不提前说明原因即视为放弃比赛,已交所有费用不退。 (二)各队须在报名截止后48小时以内交费,未按时交费将取消比赛资格。 (三)各参赛单位须于报到时将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如未提交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已交所有费用不退。 1、运动员学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比赛前6个月以内); 3、反兴奋剂承诺书(运动员、教练员、领队); 4、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教练员、领队)。 十六、赛事级别及裁判选派 (一)此项比赛为中国田径协会的Ⅲ级赛事,中国田径协会将选派赛事监督及裁判参与本次赛事的组织工作。 特别说明:参加U系列田径联赛且涉及运动等级达标的运动员应提前向当地运动等级审批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规定,一级及二级运动等级达标的,应由当地运动等级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按照当地运动等级达标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竞赛组织单位仅负责提供相应的参赛成绩证明,若出现未提前向当地运动等级审批主管部门咨询而导致无法办理等级证书的情况,后果自负。 (二)赛事其他技术代表、裁判员由江苏省田径运动协会按岗位要求选派,报中国田径协会青少部、竞赛部备案。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十八、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5”级参赛成绩标准(2023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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