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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至7月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团中央基层建设部 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60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100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32个,每个单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五、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六、名额分配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此次评选,山东共分配个人名额84个,其中社区实践类22个。每所高校推荐1人,推荐时可适当考虑社区实践类。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七、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学院团委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推报工作,应组建评审委员会或评选小组,推荐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区团委。“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由团省委学校部另行通知。 各学院团委要做好把关,注意报送材料的规范性,于2月2日下午17点之前将附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631-5687015 附件: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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