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可扣除多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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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众多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赡养老人无疑是许多家庭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家庭养老的支持,也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那么,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究竟是怎样的?每月又能扣除多少钱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问:一个老人每月抵扣2000,那要是两个老人可抵扣多少? 答:首先需要区分扣除本人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无论1个老人还是2个老人,每月只可抵扣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需进行分摊,每人分摊得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月。 另外,被赡养老人须年满60周岁才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父母两人中有一人年满即可按规定享受)。扣除人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并保存好相关的资料备查哦!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最后,小编想提醒各位纳税人,随着财税政策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保持对最新政策的学习和了解至关重要。如果还有其他财税问题,不妨登录简单会计网学习。 本文【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可扣除多少钱】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简单会计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简单会计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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