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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植物园团体活动申请流程
活动单位提出申请 ↓ 园区服务股初审 ↓ 植物园领导批复 ↓ 报南城公安分局西平派出所审批 ↓ ↓ ↓ 植物园治安护林股备案 单位存档 园区服务股备案 ↓ ↓ ↓ 安排工作人员跟踪 批复结果送达申请单位 工作人员跟踪 ↓ 按规定开展活动
申请使用场地及相关活动审批的说明 1、主要依据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2、要求 (1)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加盖申办单位公章) ①申请单位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②活动方案和说明(活动目的、内容、范围、设备等); ③安全措施方案(活动时间周期、地点、人数、规模、内容及组织方式,安全工作人员情况、数量和任务分配、识别标志); ④应急预案(活动过程突发状况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处理)及承诺书; ⑤活动申请表格(到东莞植物园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 (2)补充说明 ①活动参加人数在30人以上,200人以下(含200人)由我园审批并送派出所备案,人数在200人以上的活动由南城公安分局西平派出所审批; ②200人以上的活动承办单位,到当地派出所领取《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表》,并按要求准备资料。 3、办事程序 (1)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给园区服务股相关工作人员。 (2)园区服务股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材料呈送植物园领导审批。 (3)植物园领导审核、批复后,由园区服务股通知治安护林股及所在地派出所。 4、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属实的,15个工作日内批复。 5、联系电话:0769-27380708 附件1-东莞植物园团体活动申请表 附件2-东莞植物园园区场地使用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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