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清山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三清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主要领导 › 关于印发《三清山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
三清党办字〔2019〕8号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办公室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清山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三清乡、枫林镇,各直属部门,各驻山单位,三清山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清山兴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饶办字〔2018〕64号文件精神,经风景区党委、管委会同意,并报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将《三清山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党委办公室 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三清山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自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对江西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和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开展了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工作以来,三清山风景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多次召开会议,对照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部署,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依据《上饶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结合三清山环境保护督察的实际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全力落实市委马承祖书记提出的“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罢休”的要求,借势借力推动全山上下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再深化,对环保压力的传导再强化,对督察整改的举措再实化,更大力度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巩固提升全山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按照市委“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的战略部署,全面发展三清山“全域、全景、全时空”优质旅游景区。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为主、逐级负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乡、镇和各有关单位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求逐级落实环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分类整改。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实施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对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坚持把督察问题整改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全面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 (四)科学施策、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不到位等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类似问题,找准问题根源,瞄准关键环节,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 三、工作目标 (一)坚持问题整改到位。在继续完成2016年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对这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将建立问题台账,销号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做到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 (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巩固环保督察成果。将把握督察“回头看”契机,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巩固督察成果。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完善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二)坚持绿色发展。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水资源保护红线落地,完善空间用途管控措施。着力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 (三)落实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扬尘油烟尾气、饮用水源、固体废物、河道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严格监管执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把环评关,控制重点环境风险项目,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五)配合省级督察。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衔接互补,每两年开展一次。督察期间将持续紧盯重点问题,瞄准关键环节,倒逼各级党委政府提升环境治理的行动自觉和内生动力,更加扎实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落实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由风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全面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污染防治、水利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追责问责、宣传报道等9个整改专项工作小组,按照整改领域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督导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二)建立督办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通报、约谈和移交线索问责,实施督办、跟踪问效来推动问题整改。 (三)严格销号标准。对督察问题整改实行集中统一销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领域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的原则和“初审、申请、核实、公开、核准、问效”的程序,严格销号标准,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落实。 (四)落实信息公开。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在三清山网设立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附件:1.三清山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2.三清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三清山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一、(省问题1)江西省督察整改压力传导不足,存在前松后紧、避重就轻等问题。2016年11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反馈后,江西省总体整改行动不够迅速,很多地方抱有督察是“一阵风”的心理,对整改工作持观望态度,直到2017年5月后才真正动起来。有的地方整改工作浮于表面,做给上级看,被动应对多,主动作为少;有的地方整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2018年5月,媒体曝光江西一些地方整改不力、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生态环境部抽查也发现不少整改不到位、甚至虚假销号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待督察整改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没有真正扛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压力传导,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真抓真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决扛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重大意义。(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 2.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必须由地方党委、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的要求。(责任单位:环保局) 3.积极配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持续传递督察整改压力。(责任单位:环保局) 4.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农工部、三清乡、枫林镇) 5.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集团公司、三清乡、枫林镇) 6.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农工部、集团公司、兴财公司、三清乡、枫林镇) 7.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综合执法局) 8.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农工部) 9.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建设房管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卫计委) 10.在三清山官网设立专栏,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环保任务的落实情况,曝光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 11.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环保局) 12.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履行环境保护职能的主体意识。(责任单位:农工部、三清乡、枫林镇) 责任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宣传统战部副部长,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农工部、建设局、计生委、环保局、综合执法局、三清乡、枫林镇、集团公司、兴财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省问题2)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乐观,认为江西省总体生态环境较好,因此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整改目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按照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三清山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2.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乡、镇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应有责任。风景区党委和管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 3.落实有关部门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依法明确和细化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责任单位:环保局) 4.落实考核细则。按照省、市制定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和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评价考核。(责任单位:环保局) 5.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组织部) 6.严格责任追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责任单位:环保局、纪委监委、组织部) 7.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的分析研判,实时预警预报,及时通报生态环境质量恶化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 8.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彻底摸清全山各类污染源排放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 9.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动和促进解决中央环保督察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 10.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分步骤采取函告、通报、约谈、限批、移交问责线索等措施。(责任单位:环保局) 三、(省问题3)2017年全省PM10、PM2.5浓度均比上年升高,未完成整改方案中持续改善的要求。其中,新余、赣州、吉安、上饶、抚州等5个地市PM10、PM2.5浓度同比升高。 整改目标:持续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降PM10、PM2.5 浓度。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成立三清山秸秆禁烧办公室,按照江西省秸秆禁烧火点监测考核细则,对乡镇秸秆禁烧开展督查考核。(责任单位:环保局、农工部、三清乡、枫林镇) 2.加强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落实道路、建筑工地等扬尘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建设房管局、综合执法局) 3.严格环境执法,对排放不达标宾馆企业依法处理。(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省问题4)萍乡、景德镇、新余、赣州、宜春、上饶、吉安等7个地市未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但江西省未按整改要求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进行严格处罚。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贯彻落实《上饶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优。(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省问题5)全省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7年虽然全省断面达标率有所提升,但地表水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年均浓度均比上年升高。 整改目标:稳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制定“一河一策”,推动乡镇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库保护责任,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河道日常巡查,持续开展清河行动。(责任单位:农工部、三清乡、枫林镇) 2.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排查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污染物排入水体。(责任单位:农工部) 3.严格落实‘水十条’,认真落实《上饶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环保局、三清乡、枫林镇) 4.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到 2020 年底,游览服务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左右。(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三清乡、枫林镇、集团公司) 5.全面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规范治理宾馆酒店餐厨垃圾。 (责任单位:农工部、三清乡、枫林镇) 6.及时了解掌握断面水质变化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
附件2:
三清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全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经风景区党委、管委会领导同意,成立三清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10个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诸 立 风景区党委书记 吴 华 风景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周 冲 风景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郑小芳 管委会副主任 颜国忠 管委会副主任 杨经财 管委会副主任 余 斌 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叶武庆 管委会副主任 吴金火 管委会副调研员 张和忠 管委会副县级干部 方新国 管委会副调研员 成 员: 陈养青 地质公园管理局局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俞宏虎 宣传统战部部长 郑丕福 工会主席 陈仁武 经济发展局局长 陈松强 社会发展局局长 廖长英 财政局局长 周明雨 景区管理局局长 周 余 规划局局长 赖信伟 旅游局局长 张邦城 农工部部长 吴光喜 卫计委主任 张 圆 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邱荣伟 建设房管局局长 连仕理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单上伟 审计局局长 汤建新 安监局局长 铁海燕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妇联主席 范佑平 景区管理局副局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童 磊 三清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吴宝龙 枫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过武鹏 公安分局副政委 王 涛 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新星 交警大队队长 姚朝辉 国土分局局长 刘战军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信斌 公路分局局长 吴建辉 供电分公司党委副书记 吴小卫 气象局局长 韩赣军 “两新工委”负责人 付学标 团委副书记 管委会分管领导副主任颜国忠同志负责三清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督促和调度整改工作,汇总核查整改情况,编印工作简报,负责与省、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环保局局长范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小组 (一)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整改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 组 长: 颜国忠 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 范佑平 景区管理局副局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吴宝龙 枫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童 磊 三清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姜瞿慧 金沙游客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环保局、经济发展局、国土分局、建设房管局、综合执法局、社会发展局、农工部、公安分局、三清乡、枫林镇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生态环境监管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绿色发展整改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调整能源结构、资金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 组 长: 杨经财 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 陈仁武 经济发展局局长 吴宝龙 枫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童 磊 三清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祝建波 财政局副局长 姜瞿慧 金沙游客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经济发展局、人社局、财政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建设房管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社会发展局、农工部、三清乡、枫林镇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绿色发展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 组 长: 方新国 管委会副调研员 副 组 长: 张邦城 农工部部长 吴宝龙 枫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童 磊 三清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姜瞿慧 金沙游客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农工部、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建设房管局、综合执法局、三清乡、枫林镇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农业农村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工部,农工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服务区游览区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 负责服务区游览区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餐饮油烟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 组 长: 颜国忠 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 颜金红 综合执法局局长(集团公司总经理) 邱荣伟 建设房管局局长 范佑平 景区管理局副局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吴宝龙 枫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童 磊 三清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姜瞿慧 金沙游客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建设房管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三清乡、枫林镇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服务区游览区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水利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水土流失防治,河道采砂整治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 组 长: 方新国 管委会副调研员 副 组 长: 张邦城 农工部部长 吴宝龙 枫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童 磊 三清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姜瞿慧 金沙游客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农工部、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建设房管局、综合执法局、社会发展局、三清乡、枫林镇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水利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工部,农工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自然资源保护整改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矿山开发与修复、建筑垃圾固体废物处置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 组 长: 叶武庆 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 姚朝辉 国土分局局长 张邦城 农工部部长 邱荣伟 建设房管局局长 吴宝龙 枫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童 磊 三清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姜瞿慧 金沙游客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国土分局、环保局、建设房管局、农工部、三清乡、枫林镇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自然资源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国土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整改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道路交通污染防治、省道运输扬尘整治、县乡道运输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整治等方面的整改工作。 组 长: 郑小芳 管委会副主任 余 斌 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 副 组 长: 陈松强 社会发展局局长 吴宝龙 枫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童 磊 三清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 吴信斌 公路分局局长 过武鹏 公安分局副政委 张新星 三清山交警支队队长 成 员: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三清山交警支队、环保局、三清乡、枫林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中石油枫林加油站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交通运输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局,社会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追责问责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组 长: 周 冲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副 组 长: 蒋荣英 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 范佑平 景区管理局副局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韩赣军 “两新工委”负责人 姜瞿慧 金沙游客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纪委、组织部、环保局、经济发展局、农工部、建设房管局、国土分局、社会发展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追责问责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纪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宣传报道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宣传报道工作。 组 长:周 冲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副 组 长:俞宏虎 宣传统战部部长 范佑平 景区管理局副局长、环保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成 员:宣传统战部、环保局、经济发展局、农工部、建设房管局、国土分局、社会发展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宣传报道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统战部,宣传统战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今日新闻 |
点击排行 |
|
推荐新闻 |
|
图片新闻 |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