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如个人住房出租)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1万减去八千 › 财产租赁所得(如个人住房出租)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20% ②每次收(月)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提示】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税。 【案例1】李某出租商铺,2019年11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6000元,本月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400元,发生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10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400-800)×(1-20%)×20%=768(元)。 【案例2】李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9年11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2500元,本月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300元,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2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300-200-800)×10%=120(元)。 |
今日新闻 |
点击排行 |
|
推荐新闻 |
图片新闻 |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