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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观察:有山花有山岗

2023-03-22 19: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花桥观察(十五)

花桥的命名虽然起源很早,但真正被政府确定下来却只有四十来年的样子。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政府提出了关于地名的规范性要求,并且以县为单位开展地名普查,鹤峰县也开展了这项工作,并且编制了一部《鹤峰土家族自治县地名志》(1982)。

按照《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国发[1979]305号)中提出的,“地名是历史形成的,应当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对待,以保持地名的稳定性。”花桥这一名称得以保留下来。此前有一段时间,花桥被人改为“花岗”。

不过,花桥溪这个河流的名字,在这次地名普查中没有能保留下来,可能因为它实在是太小了吧。一个小小的花桥河沟,在县的地名中没有什么重要的价值,即便在六百多年的历史中,它为无数人提供了生产和生活所需的水源,也曾经有过好几座木桥、石拱桥。

《县地名志》编制之时,尚处于公社时代的尾巴期,当时的花桥就隶属于走马公社。为什么叫走马呢?

书中说,民间传说的故事是:有个农人大半夜出来巡查他家的稻田,看见两匹马在田里吃谷子。

农人很气愤,就想着要把马赶走,其实不止要赶走它,最好是能拿下它,家里有两匹马,这可不就是一夜暴富的好机会么。这可是两匹好马啊,来得恰逢其时。

马儿似乎知道农人的想法,见他偷偷过来,就撒欢朝西边去了。农人一直在后面追,一定要追到它,他追到白果树下的时候,马儿不跑了。

农人心想,这下发达了。结果,马儿在他眼前凭空消失了。农人百思不得其解,也吓着了。

天亮后,他就去庙里问卦。无事就跑马,无事就算卦。他到了回龙阁庙,想找和尚给算一算,到底是怎么回事。在面门口,他吃惊地发现庙前的两尊泥塑的马儿没了。他就一五一十地把刚刚发生的故事告诉和尚,和尚说:“这是马儿成仙了。”

农人赶紧去庙里烧香,还请和尚在白果树那里搞了一场仪式。可惜只是马儿成仙,要是人就好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庙前的泥塑马儿成仙走了,只留下了一个地名,这就是走马。

《县地名志》(第121-122页)中记载了花桥的几个地名,分为是:杉木场、城墙口、骆家湾、林家院子、康家湾、小岩口、花桥、刘家垭、满家院子和长湾。以前的花桥大队叫花岗大队,有十个生产队,12个自然村。

那个时代的花桥,还真是一个大花桥。十几个村落都在花桥的名号之下。这或许是花桥曾经的鼎盛的时期之一吧。

《县地名志》对花桥的说法是这样子的:当时,花桥是个走马公社的一个大队,名为花岗,大队部在杉木场。在地名普查时,有人提出了老的说法是花桥,应该恢复旧地名。当时主要的农作物是水稻,整个大队有1363亩水田。

《县地名志》中没有记载何时改为花岗,又是谁的意见恢复了花桥的名称的。该书只是记载着:花桥原名虹洞桥,是唐姓隘官捐资修建的,后来演变成了花桥。

当时,花桥左近有两个大队,一是白果坪大队(白果),一是桥梁大队(也就是所坪)。《县地名志》中说,白果坪的老街街道宽5米,是泥土路面,不通汽车。房屋鳞次栉比的木板房,房前的台阶(阶檐)用石头砌成,是当地的山货交易中心,商贾云集。

在民国以前是鹤峰州南乡崇本里驻地所在,民国时鹤峰州改为鹤峰县,白果坪为南关乡公所驻地。

建国后,这里是鹤峰县南部五个区的驻地。到了1954年,和走马合并,行政机构搬到走马坪。从此以后,白果就成了走马下辖的一个小镇了。

而且有一段时间,白果坪还被改称为白光。地名普查的时候才恢复了白果的名称。后来,白果坪成了集镇,再后来镇被撤销。

至于桥梁大队,也是建国以后的事情。可能是因为这里有好几座桥的缘故,其中一座桥叫三员桥,是某个时代三位官员捐资修建的。

所坪则《县地名志》则被定名为锁坪。之所以叫锁坪,有两个传说,一个是这一带的地形像一把锁;一个是说这里以前经常有水灾,是有一条妖龙作祟,当地人民就捐资修了一座石拱桥,把妖龙给锁住了。

不听话就锁起来!人民群众就是这么的具有历史的智慧!

传说之外的历史是,明代卫所麻寮所驻地在这里,所以叫所坪。《县地名志》说,麻寮所是土司,其实是不对的。这里的卫所不是土司,至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土司。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知道,当代人对于卫所的情况,其实并不是很清楚,容易把土司和卫所混为一谈。

在《鹤峰州志》中说,设立州县时,将慈利所辖的麻寮所一带五十里拨归鹤峰州。我有点不太明白的是,从大崖关算起的话,可能不止五十里。

《县地名志》中对千金坪的解说,让这个疑惑得到了解答。原来,在雍正十三年(1735),麻寮所千户将这一块土地卖给了容美土司。地界是从千金坪一直到杉木场,约三十里的样子,千户得银一千零五两。

《县地名志》中说这笔土地买卖是在雍正十三年成交的,似乎有点问题。因为这一年,正是鹤峰州设立之年,容美土司可能还没有那个精力去买地,他卖地还来不及呢,还有心思去买地,难道他不知道要被锁起来么?

九溪卫的麻寮所从明初就设立了。“元末明初,骚铎不息,明太祖于九溪设卫,屯兵控制之,就其出没要道设关戍卫,终明之也,土酋无敢蠢动。”(《九溪卫志》)政府设立卫所,本来是维护地方秩序的,怎么麻寮所却和地方土司做起了生意呢?这里面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早期的卫所军屯已经私有化了。

和其他各地的卫所一样,麻寮所执行的是世袭军户体制。一代为兵,世代出兵。当然,当兵不是白当的,政府有各种优惠措施,比如家属的安置,比如军人的待遇,比如军户的给养,比如文化教育的重视等等。

政策总是好的,执行起来,往往就会有各种问题。比如,为了养活这些官兵,朝廷对于军屯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军屯征收粮食的标准也比较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卫所养兵的供给。

同时,为了鼓励地方屯田部队多种田,政府也不是一味重税治理,也给出了不少的优惠政策,比如科田制度,也即在军屯之外开垦的荒地,其税率要比民田还低。

这样,卫所官兵就有了开荒的动力,加之卫所军户是世袭制,在若干代之后,军户的子孙后代越来越多,他们也需要生存。卫所的人员,从长官到普通一兵,大概都没有办法脱离这种社会关系。为了他们自己家族考虑,他们往往会把军科田优惠的屯田地化为私有。

在湘鄂西一带山区,屯军占地限制较小,卫所为了生存必然会占有不少屯田,但是怎么解决军屯纳粮交税的问题,仍旧是个麻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古如此。作为国家机构的卫所,解决这些难题的办法很多,大致有隐入民田、混入寄籍、隐入轻科余田等不同的方式虚报瞒报军屯地面积,以便于少上缴税粮。另外,军屯、民田还可以相互买卖,更给卫所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虽然朝廷一再申令“卫所屯田不许混入有司开册”(谈迁《国榷》卷七十一),所起的作用也不是太大。在清查军屯土地时,卫所会以这都是部队官兵的生命线来糊弄有司;在清查民田时,自然有人会说他们的田地是军屯田庄。

如此一来,政府想要保证一定的税收就很困难。到了明朝末年,地方政府,特别是有卫所的地方,就已经束手无策了,他们声称“至今或以屯田而指民村,或以狡民而诡称军户,因循日久,茫无可询。”(孙承泽《山书》卷六《五府屯军》)

到了晚明,卫所屯军典卖田土也就越来越普遍,有的还得到了地方政府出具的证明,比如《县地名志》中说,麻寮所就将千金坪一带三十里就卖给了容美向氏,这个笔买卖就有“官契”。

这样,卫所也就基本上随着明朝的灭亡而消失了,特别是在湘鄂西一带的卫所,大都在清初被取缔了。当然,也改朝换代的刚开始几十年还是比较优待的,鹤峰设立州县要等到雍正十三年(1735),离大清王朝的建立并确立对这一带的有效控制,已经过了将近一个甲子的时间了。

另外,此前我对顾彩《容美纪游》(第33页)中的一段话也不是很清楚:“麻寮所(属岳州府,半隶属容美)”,麻寮所怎么会有一半属于容美呢?原来在清初顾彩到鹤峰的时候,麻寮所就已经把三十里地卖给容美田氏了。顾彩是在康熙四十三年(1705)到鹤峰游历的,也就是说在清初时,麻寮所就已经在变卖家产了。

我们看到,容美土司似乎也没有从这笔买卖中真正获利,结合顾彩的记录,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在成为州县之前,容美田氏和麻寮所之间已经在做交易。

不管千金坪当年是不是因为这个买卖得名的,这个传说表明清初时期,麻寮所已经衰败了,卫所也早就和土司握手言和了。当年打得不可开交的人,如今成了生意场上的朋友。

这样的故事,怎么看都有点滑稽,不过外国友人早就说过,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不管是卫所,还是土司,在不符合国家的需要的时候,他们就是难兄难弟。

容美土司的结局还好一点,至今人们谈鹤峰历史的时候,还以当年的容美土司为傲,因为这是一段可以追溯的历史往事。

至于麻寮所,不管它是不是属于前朝的官方机构,是不是曾经为国效力过,都可以当它不存在。

它曾经的驻地叫所坪,被人传说成妖龙作祟的锁坪。

它留下的古钟,早就从当地运走。

曾经繁荣一朝的卫所,就这样烟消云散;它的历史,在为数不多的几部志书中还保留着,鲜有人去查阅和讲述。

另外,我在村里的老碑中还看到了麻寮所,不过已经是比较晚的事情了,那个时候鹤峰州已经成了鹤峰县。这或许也是麻寮所曾经存在过的一点点遗存了吧。

麻寮所从明初设立的职责而言,它应该是守御地方的,它曾经为这个地方付出了不少心血,花桥得名就是当年麻寮所修建的那个虹洞桥。仅就这一点来说,就值得我们纪念。当然,延续了三百年多年的卫所早就已经衰败不堪,它曾经拥有的土地被交易掉,它曾经拥有的勇武也没有了用武之地。这个卫所被裁撤清理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新的历史,在新时代要重新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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