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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现将《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好品山东”品牌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1.各企业要发挥积极主动性,曾获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的企业或区域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2.申报企业应按通知要求,务必于4月7日前通过“好品山东”品牌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同时上传印证材料,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有效。 3.已入选首批“好品山东”企业(产品)品牌的,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相同产品,但可继续申报其他主导产品。 4.如所申报的企业(产品)与首批“好品山东”企业(产品)品牌属同行业或同类型,原则上综合指标须高于首批“好品山东”企业(产品)品牌指标水平。 联系人:王琳琳,电话:82689537、 18753175100 附件: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好品山东”品牌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好品山东”品牌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3年3月30日 编辑: 质量标准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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