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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精选(九篇)

2024-07-16 15: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精选(九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09: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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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为人正派、待人诚恳、处事公道、诚实守信是我的处世原则,谦虚谨慎、乐观开朗、心胸袒荡、杜绝私心是我的做人之道,下面小编整理了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个人自评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一、自我评价

遵照市委组织部《关于20xx年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五个方面考察内容,现作个人自我评价如下。

1、政治忠诚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最新科学理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党性锻炼,保持清醒头脑,紧跟时代脉搏,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性锻炼,打牢思想根基,遵守党章党纪,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的决议,听从党的指挥,表里如一,不做“两面人”,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政治定力方面: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理想信念的坚定,不为名利所扰,不为谣言所惑,不为糖衣所俘,不为女色所迷,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斗争精神,在纷繁复杂局势面前,是非分明,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政治担当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勤于实干、善于攻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关键时刻挺得出来,危难时刻不惧艰险,坚决同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树立全局意识大局观念,不搞个人“小圈子”,不结个人“小团体”。

4、政治能力方面:善于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上会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注重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民意,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在年初抗击新冠肺炎斗争中,参与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防控任务。

5、政治自律方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严于律己,拒腐防变,遵章守纪,廉洁奉公,摈弃私心杂念,注重家风建设,坚持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心口如一,干净干事,没有利用职务上影响和职权上便利为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

二、基本特征

1、理论素养高。多年的机关工作经验积淀,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政治高度观察、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政治敏锐性强,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入党38年来,始终按照做合格党员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理论道德法律修养,“学习强国”平台和干部网络学院网上学习培训的学习总积分和总学时处于局机关前列。

2、大局意识强。识大体顾大局,胸怀全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不计名利得失,不挑分管工作,听从组织安排,服从组织需要,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开拓进取,按照党委工作分工,抓好所分管工作的落地落实落到位。

3、工作作风实。求真务实、直爽坦率,受领任务、不打折扣,勤奋踏实、雷厉风行,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遇问题不回避,谋事情有思路,抓工作讲章法。

4、群众基础好。为人正派、待人诚恳、处事公道、诚实守信是我的处世原则,谦虚谨慎、乐观开朗、心胸袒荡、杜绝私心是我的做人之道,无论在机关还是在基层,我都能做到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真诚对待下属,广泛发扬民主,倾听不同意见。

5、廉洁从政清。严守党章党纪党规,自觉用《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约束自己,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保持亲清的政商关系,生活勤俭,每日三省自身,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

三、主要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理论学习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不够。

2、精神状态有所退化。随着年岁和任现职时间的增长,主动作为和担当精神不够,平时工作存在一定的懈怠心理和畏难情绪。

3、宗旨意识树立不牢。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同志之间谈心谈话少,对所属人员思想状况了解不多。

4、创新意识有待提升。安于现状,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2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县政府办系统党委并报县委:

xxx,女,1979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xx县xx镇人,1998年7月在县教育局参加工作,现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干部。

该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特别是通过县委党校青干班的培训学习,思想政治水平、工作业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政治立场坚定

坚信党的性质、纲领、信仰、宗旨、奋斗目标不动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业务能力较强

从学校到机关,从执鞭任教到事务管理,是一个很大的跨度,她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的转变。几年来通过自身的主观努力,积累和丰富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政务服务工作有条不紊,内务管理井井有序,操作电脑灵活快捷,所分管的工作从未出现过差错,完全能够胜任独当一面的工作。

勤恳爱岗敬业

政务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形象窗口,早出晚归,坚守岗位是最基本的要求。几年来她没有迟到早退现象,而且大部分时间是她先到岗开门,最后一个下班关门,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甚至带病坚持工作,从不怕苦叫累,不计较个人得失。

工作成效显著

无论是站窗台宣传讲解答疑,还是在办公室主管财会业务,还是接待来访人员导办,都是十分热心热情,深受群众的好评。工作服从安排,不论分内分外主动干,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千方百计完成或超额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02年以来多次被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工作者。

品德行为端正

第3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男,年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技术员,现职为××县电信分公司市场经营部副主任,业务管理岗,机关支部委员。

该同志熟悉交换、传输、电源、数据、计算机及网络、无线市话、多媒体新业务、号线、渠道营销、市场策划、等各类电信业务和技术,受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通信综合素质,既具有邮电学校交换专业的中专学历,又有经济管理专业大专文凭,同时也具有湖南大学网络学院计算机专业的本科学历。在职工作年,从事技术及运维管理工作年,农村支局长工作年,市场经营工作年。在不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多次获得市公司表彰和荣誉。是一名知识结构合理,一专多能,既有技术、又懂业务、还会经营,同时又有基层管理锻炼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二、工作简历:

该同志年月参加电信工作,首先到东湖邮电支局担任机务员;于年月调入××县邮电局设备维护中心任支撑机务员,从事过传输、交换、电源、数据、移动电话基站、无线市话等设备的维护及工程建设工作,一直是我局业务技术骨干;年月至年月任××县××支局支局长;年月至××年月任衡山县分公司设备维护中心主任;××年月至××年月在市场经营部做业务管理、市场策划、公话、渠道管理、号线管理、产品营销等工作,××年月开始任市场经营部副主任。

三、现实表现:

⒈政治素质高,组织观念强。该同志具有过硬的政治和理论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密切联系实际,灵活运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大事面前能冷静,难事面前善思考,是非面前讲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不计个人名利得失,能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能正确对待组织和个人,无论组织上安排他到哪个岗位,他都能很快适应工作,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⒉业务技术精,业绩突出。该同志参加工作年,干过个不同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不同的工作历练,培养了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实践、超越自我的工作风格。熟悉县级分公司电信综合业务及技术、经营模式、市场策划、产品营销途径和切入点、农村电信市场潜力、市场竞争环境、产品营销渠道的流程协调、基层营销组织工作等具体情况,在多年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在任支局长期间,曾率先提出电话村、电话路、电话街三点一面的转动发展思路,支局业务拓展、基础管理、客户服务等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协调发展,该支局年年被评为先进集体。个人在年百万电话大行动中荣立市公司“二等功”一次;在设备维护中心做主任期间,××的维护基础工作和网管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该中心被授予“创建省级青年文明集体”光荣称号,他个人也被评为市公司××年度运维工作先进个人;到市场部工作后,他先后针对铁通低价位抢夺县城宽带客户,建议采用包年宽带与预付费小灵通捆绑营销,不但促进了宽带业务拓展,同时新发展小灵通户;针对县城先农小区客户搬迁较多,铁通实施拉引营销策略,进行用户策反工作的严峻形式;建议及时采用客户交元移机,赠用户元话费实行现场移机绿色通道,同时有效地引导客户搬迁新居的购买欲望,大力推销来电显示业务;做到了稳住了存量,又激发了增量。在公话方面提出“网吧话吧”和校园后勤超市等发展模式,在农村主线发展中建议电话农家乐来电显示捆绑发展模式;在网吧发展及存量保有上提出“宽带”捆绑优惠模式,尤其在“拓展杯”竞赛期间,为领导献计献策,精确预算,与大家一起想尽办法努力完成竞赛任务,以上的业绩受到了市县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年被评为市分公司“优秀人才”,××年被评为市分公司“互联星空”等增值业务竞赛能手,××年被评为市分公司“拓展杯”竞赛业务发展标兵。

⒊善于独立思考,勇于开拓创新,驾驭能力比较强。对于重点工作他能够及时提出富有见地的思路和措施,并善于抓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善于预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讲究工作方法,能够协调和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工作;注重工作效率,对于比较复杂的工作能够及时拿出科学合理的方案,组织有关方面尽快落实;在处理紧急和重大问题时,比较沉着冷静,表现了较强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高效率、快节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展开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

第4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一、进一步拓宽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途径

干部考察工作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熟悉考察对象的知情者来了解考察对象,如个别谈话、民主评议等,这是最基本的途径。二是采取适当方法直接对考察对象进行观察、测试,了解其素质、能力和行为表现,如考试考核、情景模拟以及听取个人汇报等。干部考察工作要在这两条基本途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探索其他方法,使考察者更多地掌握能客观反映考察对象德才素质的各种素材和背景材料。

1.采取必要措施,让知情者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一个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基本上还是能被知情者所了解掌握的,问题在于考察者事实上很难从所有的知情者那里收集到考察对象的全部真实材料。因此,拓宽考察途径,首先要研究让知情者能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的方法和手段。要创造让知情者敢讲真话的条件。通过大力推行考察预告制,开展调任后的回访考察,开展大范围的征求意见以及网上反映情况等办法,考察了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选择特殊知情者,为考察组提供真实情况。知情者中有一部分人,比如,原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秘书、司机,对考察对象某一方面的情况比较清楚,我们可以根据情况将其作为访谈对象加以了解。纪检、监察、等部门接受群众的举报,也掌握着一些领导干部的情况,是非常重要的知情者,所以考察者必须听取这些部门的意见。要制定有关干部如实向组织反映问题的纪律。要求各级干部在上级考察干部时,如实向考察组反映情况,积极配合考察组的工作。对知情不说,故意为考察对象隐瞒问题或夸大、虚报成绩以及干扰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打击报复的,必须严肃处理。

2.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方法。干部的德才素质,有一部分是可以通过测试、检验、核查进行评价和认定的,比如理论知识水平、部分工作实绩、经济收入情况等等。但是,还有许多方面是不能直接认定的,需要考察组不断改进考察办法,增强考察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一是结合干部管理工作,设计特殊情景对干部进行考察。结合干部下派、交流,看其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决定,是否愿意到艰苦落后的地区工作。

二是到干部工作、学习、活动的现场,直接考察了解干部。比如在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中,考察干部是否有献身精神、顽强斗志和毅力;通过参加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看考察对象是否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考察换届,特别是考察对象作为候选人的情况下,看考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党的决定;通过掌握干部在党校学习、出国考察中的情况,了解干部的学习态度,看考察对象在外事活动中是否能严格要求自己等。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从了解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财政收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情况,看考察对象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廉洁自律。

3.切实做好考察材料的积累工作。当前干部考察档案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材料不全,二是收集的面不宽,多数是组织部门自己撰写的考察材料。这给干部考察工作特别是全面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带来了很大的限制。为此,目前需要完善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要做好材料积累工作。对各个时期干部的考察、分析材料、背景材料、调查材料都要收集完整保存。这方面的材料,包括形成考察材料的原始素材,如干部的思想汇报、工作述职、荣誉证书、处分决定、工作计划、财产申报表、民意测评表、党校学习成绩等等。二是外部要扩大文字素材的收集面。收集的文字素材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涉及考察对象的群众来信以及群众来访的记录,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干部的廉政档案,领导班子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记录,财务、审计部门对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经济财务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新闻媒体对领导干部的正面或反面的报道,等等。

二、加强对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

针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在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中要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对考察对象在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问题决策和处理中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一个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往往在一些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问题决策和处理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这些重大表现包括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场合讲话中的表现,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表现,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问题的表现等等。通常来说,一个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好与差,在一些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容易不加掩饰地表现出来。因此,分析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可以从职务升迁、工资调整、工作岗位交流等问题入手。要注意分析他们在这类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问题上的表现,看是否具有坚定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和荣辱观,特别要注意在换届选举、下派锻炼、临近退休等期间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以便更准确地识别干部。

第5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察工作,是指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的过程,考察结果作为对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下列情况必须对干部进行考察:

(一)干部选拔任用(提职、提级);

(二)列为各级后备干部;

(三)外地区、外单位干部引进;

(四)其他需要考察的事项。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区委及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对干部的考察。

区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干部的考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察机关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考察机关,是指我区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第七条对双重管理的干部,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实施考察工作。

第八条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需要时,考察机关可以借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

考察组成员如与考察对象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考察组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

(三)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考察组负责人及考察人员的职责:

(一)根据考察方案,认真组织考察,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考察方案,应报经考察机关同意;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开展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并对有关内容作翔实记录;

(三)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汇报考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对无法调查核实的要说明原因;

(四)全面客观地分析考察情况,经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结论;

(五)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并签署考察人员姓名,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和意见。

第十一条考察机关应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干部考察工作的合力。

第三章考察内容

第十二条干部考察内容的确定应当坚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客观全面、强调实绩的原则,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三条干部考察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包括考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以及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的表现情况等。重点考察干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和干部在重大政治活动中的表现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考察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等。重点考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解决突出矛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超前一步谋划全局的战略思维和眼光,以及把好方向、出好思路、抓好大事、带好队伍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包括考察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以及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等。重点考察干部是否具有团结协作、规范办事、服务群众、不事张扬的作风。

(四)工作实绩。具体考察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等。重点考察干部近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取得的创新性工作成果。

(五)廉洁自律。包括考察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重点考察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对拟选拔任用为处级领导干部的人选,还应重点考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的“三条高压线”,以及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的情况。

第十四条各级考察机关可根据考察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明确考察重点,细化考察内容。

第四章考察程序和方法

第十五条考察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四)实施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六)撰写考察材料,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

第十六条考察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考察要求、时间安排、考察组组成、考察范围、考察方法和步骤等。

第十七条考察前,至少提前一天对考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预告。预告内容一般包括:考察对象姓名、现任职务、考察对象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部门、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等。

考察预告一般在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工作单位采取张榜公告、会议公布或在一定范围内传阅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察组根据需要一般采取下列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一)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上级、同级、下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大代表和党外干部代表;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参加个别谈话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15人以下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一般采取无记名填写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由考察机关制定,由考察组负责回收并统计。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为: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30人以下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三)查阅资料。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考核及以往的考察情况、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培训锻炼情况、奖惩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核实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实地考察。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察对象的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还可以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或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走访和考察,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等社会生活情况。

(五)专项调查。对一些干部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必要时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六)同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干部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对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工作思路和观念、自身存在的优势和不足等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是指考察组在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的综合材料。

第二十条干部考察材料一般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

第二十一条撰写干部考察材料要体现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材料要“实”:手法写实,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用具体事件来进行描述;

(二)材料要“像”:要抓住考察对象的本质特征,写出特点,材料描述的干部要像考察对象本人,避免千人一面;

(三)材料要“准”:引用的数字、事例要有依据,准确无误,恰如其分地评价干部;

(四)材料要“精”: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挖掘典型事例,避免罗列数字和事例,材料的篇幅一般在1500字左右。

第二十二条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应及时建立考察工作档案,由考察机关负责管理。考察工作档案内容包括:干部考察工作表,考察预告,干部基本信息表,参加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名单,征求意见和测评情况,个别谈话名单,谈话记录,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考察材料,其他能够反映干部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察机关应加强对考察工作的领导,对考察严重失实、失真,造成用人失误和不良影响的,应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考察机关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实施考察工作;

(二)不准授意或暗示考察组成员违背事实真相,改变考察结论;

(三)不准在重大问题未经核实之前,急于对考察对象作出考察结论,并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负责人和考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二)不准借考察之机接受吃请、收受馈赠或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察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第二十五条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考察对象及有关人员要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客观反映有关情况,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向考察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防碍考察工作;

(二)不准弄虚作假,向考察组提供虚假情况和数据,或隐瞒考察对象的重要问题;

(三)不准借机对考察对象进行诬陷、诽谤;

(四)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十六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施考察或违反考察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察无效。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各部门、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支持、督促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考察的有关干部人选,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一律不予讨论。

第七章附则

第6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写实性——真实可信、符合实际

写实性是对干部考察材料的本质要求。作为组织部门了解、选拔和培养干部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符合实际。撰写人在对干部作出评价和结论性意见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素质能力,做到既要有观点,又要有事实,绝对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对暂时还拿不准的观点或材料,宁可舍弃,也不要勉强凑合。这既是组工干部党性强不强、职业道德好不好的表现,又是干部考察材料的生命线。比如,我们在评价考察对象“勤奋好学,勇于实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时,通过例举干部在党的理论学习实践中的三个把握:“一是把握参与中心学习组活动的时机学习;二是把握业余时间积极拓宽知识面;三是把握基层工作实践强化业务管理能力”等客观真实的事例加以印证,做到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全面性——重点突出,全面具体

全面性是对干部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干部考察材料是为干部任免等决策服务的,撰写人必须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逐一回答考察对象素质能力情况,以反映干部的本质和面貌。同时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精心提炼观点,又要挖掘典型事实,清晰地反映不同考察对象之间的不同点。一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反映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解决“*得住”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认真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等等。二是以注重实绩为原则,扣住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解决“能不能”的问题。不同的干部,有着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分工,我们应注重和善于把握这些显着的或细微的差别,真实而生动地加以反映。三是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找准群众普遍反映的缺点和不足,解决“行不行”的问题。针对组织考察的目的,尽可能地根据干部的拟使用方向,有侧重地反映其特点。如,是否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否熟悉这方面的工作,等等。对拟任“一把手”人选,除了共性的要求外,还应重点反映其驾驭全盘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第7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一是要认真落实好考察预告制。一般来说,考察预告要在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地区或者其他范围内通过社会媒体或内部文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布考察组组成情况及联络方式、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等。为群众特别是知情人反映意见创造条件,便于群众的参与和加强监督,因此,不能只为了执行制度而简单地走过场。要尽量增强考察工作透明度,通过新闻传媒、网站、电子信箱和张贴告示等形式,考察预告,让群众做到有备而谈。

二是要认真做好干部考察准备工作。考察组成员不仅要具备考察考核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识人水平和发现分析问题的能力,还要熟悉考察对象所从事的工作或相关的工作业务。因此,在进入考察前,要对考察对象的工作职责,工作的内容做充分的了解,做好知识准备。

三是在考察范围上,要根据需要尽可能多地找知情人谈话。考察中,不能只机械地执行制度、死板地办事,要适当扩大谈话范围,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界定不同的谈话范围。要认真坚持群众路线,真正走到群众中间,问一问,听一听,看一看。了解情况做到深、细、透。不仅在本单位、本系统了解,还要从上下左右、横向纵向等各个层面去了解;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的圈子中了解,还要深入到“八小时之外”的圈子中去了解,把干部考察的触角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同时,应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了解和平时考察,变被动临时考察为主动经常了解,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尽可能多地收集干部信息。

四是善于听取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和少数人的意见。在干部考察中,要听到真实情况的难度很大,因此,对少数人或反面意见,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或专项调查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最大限度地接触考察对象,增加感性认识,做到知人知面知心,把问题了解清楚。

五是要注重谈话艺术,提高考察效率。在干部考察中,要善于抓重点,抓实质,保证考察的结果具体准确。要针对谈话对象“不会谈、不愿谈”的现象,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消除“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和“甘当老好人”及干部考察是组织的事情的思想,增强他们的责任感。考察组要通过运用巧妙的谈话技巧,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环境,积极引导群众把知道的情况完全真实地反映出来。

六是建立信任机制。在干部考察中,有的谈话对象对组工干部有所顾忌,认为被考察者和涉及对象一般都是上下级或同事关系,被考察者的不足一旦谈出去,谈话对象害怕组工干部跑风漏气,事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遭到打击报复,所以造成有的群众“不敢谈”。这就要求在谈话对象和组工干部之间建立信任机制。首先要求组工干部要树立好公道正派的形象,消除他们害怕跑风漏气的顾虑;其次是要选择相对适宜谈话的环境,消除他们害怕泄密的顾虑;再次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对不负责任,提供虚假情况者进行惩戒,确保真实情况传送通畅。

第8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党员干部考察材料写作要点把握

考察材料是干部考察工作最终完成的重要一环,是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考察材料能否勾画出干部本人的真实面貌,体现出每个干部的性格特征,也就是文学创作中常说的“这一个”,是关系到能否选准、用好干部的大问题,应引起我们干部考察部门的高度重视。框架基本一致。一般是,第一段反映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表现,第二段、第三段反映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熟悉哪方面工作、工作实绩、事业心责任感等,最后一段是干部的“不足之处”。在最后一段之前还_惯于专设一段,东一句、西一句、拉拉杂杂地填补几句“为人正派,团结同志,有口头表达能力,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等比较抽象的内容。语言基本一致。如要说某干部组织协调能力强,例子不是“能团结一班人,善于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就是“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几大班子比较协调”。说某人作风深入,不是说其下“工厂”,就是到“农村”,要不就是“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反映干部的不足,也总是翻来覆去那么几句话:“批评人有时注意方式方法不够”、“有时急一些”、“有时处理问题过于谨慎、魄力小一点”等等。至于被考察者到底有哪些特点,到底在哪些方面与他人不一样,则看不出。有时考察任务急,要求快去快回,使考察工作蜻蜓点水,走过场。由于考察没深度,只好凭大体印象、既有“经验框框”凑资料,缺什么补什么,拼来拼去,交差的只能是一份内容“完整”的“大路货”。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导致考察材料在写法上公式化、雷同化。主观上,一方面,每一时期组织系统都以会议、发文等方式对任免材料(包括考察材料)提出统一、规范的要求,按“规定”框框写,八九不离十,好通过。另一方面,有时考察人员有顾虑,对问题不敢写,或担心写多了难交代。客观上,一方面,各地都围绕中央部署而工作,也就是说,各地的中心工作都一致,考察材料大方面的素材也一致。另一方面,无论领导干部个人条件怎样,不管其在什么岗位、什么地方工作,对他们选拔、任用、管理的原则都是相同的,考察材料要围绕被考察者的“德才”情况而展开,要按照“四化”方针的要求来反映。因此,如果考察者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在体现干部个性方面没有充分占有资料,写出的考察材料自然难与他人有别。写好考察材料,首先要把功夫下在提高考察质量上。要认真选好谈话对象。谈话对象的选定,除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选一些情况熟、作风正、认识水平高、表达能力强的同志,并尽可能给予一定的准备时间外,还应注意谈话对象的广泛性,以充分听取意见。考察前,应先对被考察者的现实表现、工作基础、各方面人际关系、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纪检审计部门的反映、新闻舆论正反两方面的报道等作些了解,拟定考察重点。考察时,可设专人,建立热线联系电话,接待各方来访,不能赶进度,图省事。对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应作了解,搞不清楚的应请有关党委(组)核实,不能得过且过。对谈话对象应循循善诱,正确引导,使他们既放下包袱,又不感情用事;既谈工作情况,也谈被考察对象在对人、对事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所表现出的特点。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要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被考察对象。评价干部应坚持两点论,注意区分表象实象、真象假象。有些表象,可能反映复杂、隐秘的情况。如通过深入、细致地了解被考察者是实事求是,还是虚报浮夸;在困难面前,是积极进取,还是怨天尤人;在不正之风面前,是大胆抵制,还是讲关系、看来头、曲意迎合;在选人用人上,是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等,可以从中进一步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有些真象,可能被假象掩盖着。如有的干部看似头脑清醒,有思路,实际是上巧舌如簧,唱功足,做功差;有的干部看似有开拓进取精神,实际上是沽名钓誉,雷声大,雨点小;有的干部执行上级指示看似态度坚决,实际上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干部看似群众基础好,实际上是“怕”字当头、多栽花、少摘刺,遇着问题绕着走。有些缺点,可能与优点是伴生的;有些不足,可能与客观情况相关联,等等。应透过扑朔迷离的表象、假象,联系被考察者的工作岗位、性格特点、成长过程等,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既不能凭一时一事下结论,也不能一好百好,一俊遮百丑;既不能用“高大全”的眼光寻找干部的不足,也不能对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一时看不透、看不准的事,不要急于下结论。可扩大谈话范围,进行专项调查,深入分析论证,认真听取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综合评价,必要时也可听听其他地方、部门领导同志的意见,直至搞清哪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哪是多数人的意见,哪是干部的主流和本质。我们知道,领导干部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别的社会群体,他们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上,展现了多彩的聪明才智,创造了不同的业绩。他们丰富的社会实践和鲜明个性,为我们写出形神各异的考察材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考察材料应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提炼出人物的德才表现和性格。同时找出最能体现这些特征的思想、行动、言论、轶事及数字,并运用有特色的语言,以性格反映德才,将性格融于德才表现之中。对能展现人物个性、性格的情况可以多着笔墨,对共性的内容,或不是很突出的情况,可以不写。“不足之处”应当写实,对难以概括的问题,应以事例说明。还应抛弃八股文的文风。只要考察材料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察人的真实情况,就不必拘泥于某一固定格式,也不必拼凑字数。

第9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__*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__*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文秘站网-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学历规定:选拔处级干部应当具有大专(全日制)以上学历或者在职教育本科以上学历;选拔县级局(营销部)领导干部学历限定在大专以上。

5.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提任县级局(营销部)正职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提任县级局(营销部)副职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提任处级干部五年内应当经过地(市)级以上党校、行政院校或者人事(组织)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7.身体健康。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上级人事(组织)部门同意。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提拔领导干部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三、选拔任用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单位拟提拔领导干部时,应当通过民主推荐,并经党组(党委)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后,上报上级党组(党委)。上报的材料包括:

1.拟任干部的请示(3份),在请示中要说明民主推荐的情况及党组(党委)讨论的意见。

2.干部任免呈报表(3份)。

3.推荐考察材料1份。

(二)组织考察

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材料及班子状况,人事(组织)部门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由人事(组织)部门进行考察。具体程序是:

1.组成考察组,拟定考察工作方案,并同呈报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2.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由考察组主持,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推荐,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2)考察领导班子时,按一定比例民主推荐后备干部;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3)参加人员范围

考察市级局(分公司)领导班子及个别提拔任职时,百人以下的市级局(分公司)由本级全体干部职工(不低于90)及所属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百人以上的市级局(分公司)由本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所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察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时,由县级局(营销部)本级全体职工(不低于90)参加。

(4)推荐程序

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

(5)推荐票统计

对推荐票按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个职务层次分别进行统计,县级局(营销部)领导班子成员的推荐票记入分公司中层干部中。其中,三个层次各占三分之一,汇总后作为民主推荐结果。

(6)民主推荐结果应当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民主推荐票数不得低于60,低于60的不再进行考察。

(7)易地交流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在后备干部中产生,由人事(组织)部门根据领导班子考察情况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发放征求意见表

在考察领导班子和个别提

拔干部时,向参加推荐大会人员发放“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充分听取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意见。4.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同时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人事(组织)部门和机关党委的意见。

5.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并进行反馈。个别提拔任职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考察情况;考察领导班子时,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反馈考察情况。

6.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1)考察对象的自然情况及工作简历。

(2)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3)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4)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5)考察人署名。

7.对领导班子全面考察时,考察材料内容包括:

(1)考察工作简要情况。

(2)领导班子的政治表现、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3)领导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

(4)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

(5)考察组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初步意见。

(6)考察人署名。

(三)讨论决定

1.人事(组织)部门对考察组提出的拟任人选的初步意见进行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提出任用建议,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党组(党委)讨论。

2.在党组(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之前,由人事(组织)部门分别征求党组成员意见。

3.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党组(党委)成员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组(党委)分管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负责人,介绍领导班子考察情况、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党组(党委)成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党组(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其中,党组(党委)成员少于4人的,党组(党委)成员应全部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5.对有关需要征求地方组织部门意见的干部任免,应派人以书面形式及时沟通、征求意见并得到答复,然后党组(党委)再例会研究。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答复的,自征求意见之日起,30天内仍未答复视为同意。

(四)任职

1.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对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任人选的姓名、拟任职务、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现任职务和主要工作简历。公示期为十天。

2.拟提任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上级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审计。

3.公示及审计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经公示及审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党组(党委)复议后不予任用,并通知本人;反映问题性质比较严重又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抓紧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报党组(党委)研究是否任用。

4.对决定任免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本人谈话。

5.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领导班子的考察材料归入考察档案。

(五)审批备案

县级局(公司)正职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审核,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手续;县级局(公司)副职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备案。

各市级局(分公司)所属的__*科(处)、财务科(处)、业务科(处)、人事劳资科(处)、纪检监察科(处)科(处)长的任免需报省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审核,由人事劳资处分别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处的意见,同意后方可任免。

长春市局(分公司)内设机构正职(行业副处级)的任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在行业内进行。

(二)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的规定。

(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党组(党委)领导下进行,并由人事(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其程序是:

1.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确定入围人选并进行面试。

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5.党组(党委)讨论决定。

五、交流、回避

(一)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进行。

1.交流的对象: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同一职位任职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2.市级局(分公司)领导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县级局(营销部)正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省局(公司)直属单位领导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8年的,应当交流;省局(公司)内设机构正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的,应当交流。

3.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二)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内工作。

(三)实行领导干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免职、降职

(一)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在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二)实行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以

局长(经理)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2.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5.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6.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

7.不准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进行拉票、串联等不正当活动。

8.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帮派或者打击报复。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同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做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三)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四)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__*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诉。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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