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项目监理人员变更流程图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2024-07-15 17: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管理的通知(试行)》 (泰建发〔2023〕41号)

二、完善人员配备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和工程规模、工程技术难度、工程进度、工期要求等配备施工现场重点岗位人员,且应在签订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予以明确。

在日常施工过程中,重点岗位人员如有变更的,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四、规范人员变更

(一)重点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属企业应在3日内进行人员变更:因严重违法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换、暂停执业或注销资格证书的;因疾病导致无法到现场履职的;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合法退休的;与所属企业解除劳务关系的;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的。如未变更即离岗,则视为未按要求到岗履职,将依法严肃处理。

变更后人员的相关信息应同步录入实名制平台以及质监、安监管理系统,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电子打卡。

(二)重点岗位人员变更应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合同信息归集系统中办理。同一工程中各类人员在12个月之内变更不得超过2次。

除因发包单位原因停工的工程,其它工程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交工)之前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以网上办理在线工程竣工或交工申报为准),项目经理信息在该工程合同期内将被锁定,如剩余合同期在6个月以下的,则锁定期限为6个月。

(三)重点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到岗履职有关规定,如因本人生病就医、培训、考核、会议等原因造成个人未能按时到岗履职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应于当天(或提前3日)在实名制平台上传书面报告,同时须附相应证明材料(其中,身体疾病须有医院证明,培训、考核、会议等须有相应证明材料),书面报告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签章。

重点岗位人员由于上述原因未能按时到岗履职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应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作人员代为履行管理职责(原则上委托期限不超过7日),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员的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须同时上传实名制平台,被委托人员按规定通过实名制平台在施工现场进行电子打卡。被委托人员到岗打卡时间计入重点岗位人员到岗打卡时间。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