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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深圳从明日(11月23日)起调整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降低了居民购买二套住房的购房资金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自9月以来,包括重庆、南京、兰州、沈阳、青岛、大连、南宁、郑州等多个城市已经官宣发文降低首付比,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 此外,11月2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明确对普通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优化,自2023年11月23日起执行。 根据《通告》,此前规定的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总价750万元以下(含750万元)等三个条件,调整为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等两个条件。 本次调整扩大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范围,可以使更多购房家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购房成本,更好地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邱清月 李秀瑜 原标题:《重磅!深圳两项楼市政策,明起调整》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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